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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山东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通报了5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这是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以来,我省通报的第二批生态环境方面问责典型案例。
青岛胶州市洋河镇小作坊污水直排问题
群众反映青岛胶州市洋河镇大相家村有多家粉条小作坊污水直排河流,破坏生态。经查,该村东侧有7户粉条加工户排放的污水通过明渠进入温凉河。洋河镇政府责令7家企业立即停止排放污水,并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经胶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洋河镇大相家村党支部书记相波党内警告处分,对洋河镇董城管区党总支书记孟宪礼进行诫勉,对洋河镇党委委员宋世谦进行通报。
济宁曲阜市息陬镇非法采砂点问题
群众投诉曲阜市息陬镇南夏宋村东侧有一非法采砂点夜间盗采,白天回填,破坏生态环境。经查,该非法采砂点在清运回填过程中在夜间私自将浅层砂土外运出售。目前,盗采点已回填并进行了覆盖。曲阜市国土局对当事人张金雷没收违法所得并加处罚款,共计处罚7500元。
经曲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曲阜市国土资源局高铁分局副局长张福铮进行诫勉;经息陬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南夏宋村党支部书记李潮富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高新区航瑞建材有限公司污染问题
群众反映泰安市高新区房村镇航瑞建材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备,粉煤灰扬尘严重。经查,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粉煤灰堆未覆盖等违法行为。当地已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等措施,对其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封窑处理。
经泰安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房村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经泰安高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对房村镇党委原委员、副镇长邢延周进行诫勉;经房村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房村镇环保办主任李洪伟党内警告处分。
日照市莒县寨里河镇养殖场污染问题
群众投诉莒县寨里河镇老虎峪村北一养殖场,下雨天将污水直接排入河内污染饮用水。经查,该养殖场存栏种鸭约3万只,手续齐全,未发现有粪污直排现象,但雨污分流不完善,粪污储存池建设不规范,储粪场未采取“三防”措施。当地已责令该养殖场限期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经莒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寨里河镇老虎峪村党支部书记、网格员王玉强进行诫勉,解聘其网格员职务;对寨里河镇马连坡村党支部书记、网格员张永征进行诫勉,解聘其网格员职务;对寨里河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崔兆强、寨里河镇环保办主任马学松、寨里河镇周王社区总支书记王建涛进行通报。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双阳商混站环境污染问题
群众投诉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张黑墩村双阳商混站无环评手续,生产时排放粉尘,对附近幼儿园造成影响,且该商混站占用绿化带堆放生产垃圾,夜间车辆装卸噪音扰民。经查,该公司未取得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当地已委托专业拆除工程队实施拆除。
经河东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科员刘崇法、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朱孔真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正平,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士昊进行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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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立足职责定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详细]
11月21日,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主办的中国县域工业经济发展论坛(2018)在北京举行。[详细]
19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1至9月份,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中煤炭及制品类约26.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8亿元,下降3.6%,是拉低济宁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增长的主要商品。[详细]
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济宁市价格诚信建设,根据济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济宁市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济价检字〔2018〕44号)精神,经单位自愿申报,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济宁市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详细]
15日上午,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全域旅游发展会,会上向全市首批AAA级景区村庄授牌。[详细]
近日,济宁高新区2018蓼河新城路网工程全面进入收尾阶段,即将迎来全线贯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