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水县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01-16 12:19:52 来源: 廉洁泗水 作者:

关于泗水县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1.泗张镇黄家峪村第一书记、泗水县融媒体中心职员郝玉国酒驾问题。

  2020年9月8日14时45分许,郝玉国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泗水县泉林—泗张1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0年9月14日,依法给予郝玉国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郝玉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泗张镇挂职党委副书记、泗张镇下派干部工作队队长司玉峰对郝玉国日常管理监督不严,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2.华村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张理秀酒驾问题。

  2020年3月27日15时10分,张理秀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泗水县327国道223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0年9月8日,依法给予张理秀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张理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苗馆镇东独角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文书吕德伍酒驾问题。

  2020年4月28日14时14分,吕德伍饮酒后无证驾驶已经报废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244省道150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0年7月2日,依法给予吕德伍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8月,吕德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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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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