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

2021-03-26 18:36:3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杜倩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杜倩 济宁报道

  3月26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回顾了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工作主要成果。发布会上,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华东表示,济宁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初步形成。

  2020年,济宁空气质量优良率、综合指数分别同比改善15.2%、7.3%,PM10、PM2.5、臭氧浓度分别同比下降9.1%、8.9%、3.2%,SO2、NO2、CO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2015年相比,全市PM2.5、PM10、SO2、NO2浓度分别改善37.8%、43.3%、75.4%、23.3%;PM10、SO2平均浓度改善幅度均列全省第2位;优良天数增加71天;重污染天数减少23天。南四湖及入湖口水质优良率100%,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数量位居全省第1位。南四湖流域连续17年稳定达标,南四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并跻身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行列。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曲阜市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任城区、太白湖新区入选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入选“中国十大魅力湿地”。

  “十三五”期间,济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立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委员会。济宁制定出台《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颁布实施《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以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考核奖惩体系,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问责、激励系列办法。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全市2383家企业领取排污许可证。加快生态环保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红黑榜”制度,同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市累计开展损害赔偿案例26件,做到案例实践全覆盖。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强化规划环评约束,执行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

  济宁先后制定出台26项大气、水污染防治技术行业导则,配套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5次修订完善,精准管控各领域污染。实施靶向治气。实行大气治理“十条线”工作法,分行业领域推动治气工作。实施重点示范区联防联控,高效管控各类污染源。实施秋冬季绿色管控,采取少停工或少予停限产措施。推行“政府开方、企业买药”的治理新模式,清华大学等专家团队对重点行业企业把脉会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176台,低氮燃烧改造燃气锅炉688台,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企业492家、工业窑炉322座。统筹系统治水。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实施“一河一专班”包保治污。全面完成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实施渔业退养26.1万亩,矿业权退出12家,拆除光伏电板115万块。积极开展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治理,规划建设环城生态带,加快建设都市区“绿心”,对地表水进行生态净化,全市累计修复采煤塌陷地39.2万亩。推进“四减四增”行动,强力淘汰“散乱污”及落后产能,共取缔改造燃煤小锅炉6006台,清理取缔“散乱污”2069家,关闭搬迁禁养区养殖场(小区)552个;关停煤电机组28台、砖瓦企业117家、石材加工企业643家,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2.6万辆;压减煤炭消费430万吨。

  济宁创新建立智慧环保指挥中心,累计投资4.2亿元,在省内率先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实现全天候信息化监控。创新环保网格化监管,设立县级环境监管网格14个、乡镇网格162个,招聘专职网格员789名,实现人员管控全覆盖。创新实施“三级六长”指挥模式,在市、县、乡分别建立环保指挥中心,建立“环保110”机制,采用“1+2+1”快速反应模式,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2个小时内报告现场处置情况,1周内报告处罚结果。创新实施用电监管,654家企业接入用电监控平台,对企业生产设备与环保治污设施的用电情况进行实时比对监控,发生异常生产及时报警提醒。济宁市智慧环保、闭环管理、“1+N”同奖同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排处罚等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推广;济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入选全国“2018年智慧环保创新案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相继荣获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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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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