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2021-09-18 07:54:04 来源: 中共济宁市纪委办公室 作者:

中共济宁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纪工委监工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有关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机关党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秋、国庆将至,恰逢市县乡换届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杜绝借节日走访之名违反换届纪律,确保廉洁过节,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牢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一以贯之地担负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特别是正值换届期间,各级更要将纠治“四风”与严肃换届纪律结合起来,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通过“三会一课”、谈话提醒等多种形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规定要求,让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越筑越牢,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要下气力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要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严以律己、清廉自守,更要管好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以实际行动促进本单位本地区风清气正。

  二、严明作风纪律“红线”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防“节日病”,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违反《违规吃喝禁止清单》规定,组织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等过程中出现浪费粮食现象;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活动;严禁换届期间相互宴请,或通过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严禁借节日走亲访友、请客聚餐、礼尚往来等名义,实施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三、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纠“四风”突出问题,坚决打击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要畅通群众和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织密监督网络。要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紧盯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加大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力度,着力发现不收敛、不知止等顶风违纪行为。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确保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中共济宁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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