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崔师峰决定逮捕

2022-02-09 21:35:4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郑州

  日前,梁山县纪委监委对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师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师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匿财产,订立攻守同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罔顾信任,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情况;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费用,加重群众负担;公权私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采用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在拆迁工程、市政工程、城市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崔师峰政治上蜕变,作风上专横,经济上贪婪,权力观、价值观扭曲,目无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梁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梁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崔师峰开除党籍处分;由梁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师峰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梁山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2年2月9日,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崔师峰作出逮捕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大众网济宁综合梁山纪委监委、梁山县人民检察院)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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