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率高于全国19% 《济宁市2021年水土保持公报》解读来了

2022-11-03 16:40: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邢德蕊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邢德蕊 济宁报道

  11月3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宁市2021年水土保持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解读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济宁市2021年水土流失面积983.27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91.21%,高于全省水土保持率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9个百分点。

  发布《公报》的政策依据和必要性

  水土保持关系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基础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199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水土保持作为我国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济宁市2021年水土保持公报》,保障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近年来,济宁市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务目标,服务全市生态建设大局,在压缩水土流失存量的同时,注重新增水土流失管控、生态系统修复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在降存量、控增量、提质量、促发展、强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水土保持成效显著。据水利部2021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济宁市2021年水土流失面积983.27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91.21%,高于全省水土保持率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9个百分点。

  发布《公报》的主要目的和作用

  《公报》的发布旨在通过向全社会公告济宁市的水土流失状况,以及综合治理、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监测等工作内容,营造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为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是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让社会各界及时、准确了解济宁市水土保持总体情况,增强水土保持意识。

  《公报》的成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提供了重要依据,便于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学习借鉴、经验交流,有助于生产建设单位主动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自觉开展相关工作,有助于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技术服务单位增强技术本领、更好服务于水土保持行业发展。

  《公报》的主要内容

  2021年,济宁市以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统筹协调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3.21平方公里,《公报》主要从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大事记等五个方面反映了全市水土保持基本情况。

  在主要措施方面,济宁市新建整修水平梯田、栽植经果林、营造水保林、封禁治理等,建设塘坝池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42个;实施国家、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0处;建设李家峪、青龙山等生态清洁小流域6条;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与审批部门密切合作,不断优化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济宁市创新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实现在建项目跟踪监管全覆盖,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控。2021年济宁市依法快捷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7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679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49亿元、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圆满收官、卫星遥感监管项目全部查处整改到位、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站点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21年济宁市成功创建泗水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邹城市五康轩“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两项水土保持“国字号”示范,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趋势明显,原来的“荒山秃岭”变身“绿水青山”“金山银山”,生态颜值提高了、生活环境变好了,处处呈现出“治水土、兴产业、富百姓、美家园”的新气象。

  下一步,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将坚持科学治理、强化监管,促进济宁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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