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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文物局:"圆楼"仍为文物暂保单位 强拆违法

2013-07-02 09:09 作者:马鑫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商场东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圆楼”被曝出即将被拆除的新闻后,引起了各界极大关注。
张店“圆楼”见证了张店商业的起步,也是淄博60年代的标志性建筑。
张店“圆楼”的外墙如今已经拆除了原来的广告牌。
围墙已经砌起,留给这座老房子的时日已不多。
     大众网淄博7月1日讯记者 马鑫)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商场东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圆楼”被曝出即将被拆除的新闻后,引起了各界极大关注。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文物局了解到,“圆楼”已被列入了即将公布的《淄博市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之列,如果“圆楼”被拆除即属于违法。

 

    “这个‘圆楼’不能拆。”淄博市文物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位于金晶大道与商场东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圆楼”仍属于“文物暂保单位”。

     “ 根据《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将那些暂时不能给与正式‘文物保护单位’名称的(单位)列为暂保单位。‘圆楼’的‘文物暂保单位’已经批复,视它为市级文物单位进行保护,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作人员回复称。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10年,淄博市文物局就将“圆楼”列为了“文物暂保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文物暂保单位’的有效期为两年,因为在首次被列入后的两年时间内,淄博市一直没有再公布正式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所以我们去年又将其重新列为了暂保单位。”文物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淄博市的第五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单已经出炉,现在正在上报中。

    “7月份,《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名单》公布之后,市里的名单也会接着公布,‘圆楼’已经列入了备选名单了。”该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被列为“文物暂保单位”的各种遗迹跟正式的“文物保护单位”受到同等保护。“因为“圆楼”属于淄博市建国后,张店城区内具有显著代表性的建筑,有很强的时代性,也是淄博市上世纪60年代建筑的代表,所以它具有较高的历史断代价值。“因为城市发展和地产开发,现在淄博的老建筑已经不多了。”

    “文物部门也是根据申请,经过综合评估,认为它具有保护的必要性才做出给与依法保护的决定,如果私自拆除‘圆楼’就属于违法。”工作人员说。

    此外,记者从华润中心凯旋门项目销售处了解到,张店“圆楼”所在的区域的确属于整个华润项目之内,未来将予以拆除。“那一块将来要建一个‘五彩城’,打造一个类似济南恒隆广场一样的大型购物中心。”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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