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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于今年10月下旬召开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

2013-09-24 08:57 作者:赵小菊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听证会拟于10月下旬在济南召开,对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 赵小菊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听证会拟于10月下旬在济南召开,对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日前我省启动高校教育收费改革,试点学分制收费,明确了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结构性调整的原则和相关政策,基本思路是按照优质优价、特色发展、鼓励创新的原则,合理控制收费总量,着力优化收费结构。通过收费结构性调整,理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学费比价关系。为公开征求意见,决定召开听证会,参加人员拟消费者14名,普通高等学校(经营者)4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7名。其中消费者代表将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与委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12人,委托有关部门从城镇、农村低保人员中各推荐1人,有意者可向山东省物价局报名。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苑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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