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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更新违约案败诉 “十四爷”被罚195万

2013-12-11 08:56 作者:陈静 朱瑞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上海市一中院9日日披露,凭借饰演热播剧《步步惊心》中“十四阿哥”而一炮走红的艺人林更新,与其经纪公司之间的合约纠纷案件终于有了结果,经过一、二审,最终林更新被判因无故要求解除合约,赔偿经纪公司损失195万元。
原标题:林更新二审被判单方违约 赔偿经纪公司195万元 

林更新因饰演《步步惊心》中“十四阿哥”而一炮走红
    上海市一中院9日日披露,凭借饰演热播剧《步步惊心》中“十四阿哥”而一炮走红的艺人林更新,与其经纪公司之间的合约纠纷案件终于有了结果,经过一、二审,最终林更新被判因无故要求解除合约,赔偿经纪公司损失195万元。 
  据悉,今年2月,林更新将其经纪公司诉至法院,称双方于2010年签订《经理人合约》,其中约定由经纪公司担任其独家经理人,然而,经纪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尽职辅助推进其演艺事业,因此其于2012年12月发函要求解除合约,但遭到经纪公司拒绝,故其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确认合约已于2012年12月解除。
  经纪公司则提出反诉请求,要求林更新继续履行合约,并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合约是基于相互信赖而达成的委托合同,由于双方现已缺乏信任基础,林更新单方解除合约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据此判决确认合约于2012年12月解除,驳回经纪公司的反诉请求。经纪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改判支持其一审反诉请求。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刘小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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