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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2014-12-03 14:35 作者: 来源:人民网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7日决定: 接受孙绍骋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第58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7日决定:

接受孙绍骋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第59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山东省省长郭树清的提请,于2014年11月27日决定任命:

于晓明为山东省副省长;

徐珠宝为山东省副省长。

现予公告。

(第60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4年11月27日任命:

郭建昌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第61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的提请,于2014年11月27日免去:

严书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平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62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4年11月27日任命:

马红梅(女)、马磊、王小玉、王文功、王庆岭、王拥军、王强、石秀丽(女)、巩敏(女)、任大贤、任维忠、刘士栋、刘艳(女)、刘海霞(女)、齐吉敏、孙承文、严俊、苏爱军、杜桔红(女)、李鹏、杨阿妮(女)、杨洪健、杨新民、吴传玺、吴军、宋德坤、张兴华、陈常懂、岳宗毅、金占龙(满族)、周谨、孟国、赵洪森、茹辉、姜欣(女)、袁春鹃(女)、栾晓虹(女)、高峰、郭万全、郭琳、郭景文、唐骁鹏、浦爱华(女)、陶广东、窦川坦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梅(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孔繁润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金刚为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于晓晴、于明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孔繁润、李金刚、刘光荣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董金亭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马建、时永平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63号)

威海市及驻鲁部队依法补选郭建昌、张凡迪、李桦、卫明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由临沂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孙绍骋、滨州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邓向阳、青岛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邓贤东、刘峰,驻鲁部队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王宝贞、厉江潭调离山东。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孙绍骋、邓向阳、邓贤东、刘峰、王宝贞、厉江潭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张正欣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张正欣的代表资格终止。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赵勇因病去世,赵勇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省人大常委会对赵勇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

截至目前,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904名。

 

特此公告。

(第64号)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已于2014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65号)

《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已于2014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66号)

《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14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67号)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4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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