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该区域路段内禁止这类柴油货车通行

2020-11-27 14:10:27 来源: 鱼台交警 作者:

  11月27日,鱼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通告,为保障鱼台县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自12月3日起实施,全县货车限行区域将进行调整。

  具体范围为在鱼台县主城区南外环以北、工业路以东、237国道以南、古亭路以西(不含以上道路)的区域路段,禁止核载质量2吨(含)以上、低于国五(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同时禁止在上述区域内使用高排放工程机械施工。

  如确需进入以上限行区域的柴油货车,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且处于检验有效期内,并经公安许可服务部门办理通行证(渣土车同时需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方可进入。

  凡违反规定通行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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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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