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体·综合

韩国立法防少年艳舞 女子团体跳“劈腿舞”或禁

2013-03-11 11:13 作者: 来源:中新网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韩国国会议案信息系统7日透露,民主统合党议员崔敏姬等16人最近提出了旨在“防止青少年艺人性商品化”的《青少年保护法》修订案。如果该法案得到国会批准,今后电视不能再次看到10多岁未成年艺人身穿超短裤跳“劈腿舞”等,过于煽情的表演或裸露。


    中新网3月10日报道,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韩国国会议案信息系统7日透露,民主统合党议员崔敏姬等16人最近提出了旨在“防止青少年艺人性商品化”的《青少年保护法》修订案。如果该法案得到国会批准,今后电视不能再次看到10多岁未成年艺人身穿超短裤跳“劈腿舞”等,过于煽情的表演或裸露。

据修订案显示,经纪公司不能要求10多岁艺人进行煽情表演、过度裸露等,而且电视台等大众媒体也不能制作、发行、报道过度曝光、强调未成年艺人特定身体部位的媒介。如果违反,将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修订案还规定,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可利用职权,审议参加煽情演出等的青少年艺人“是否受到有违本人意愿的要求”。如有此事,委员会可以要求相关媒体中断制作、发行和报道。

崔敏姬等表示:“有报道称,经纪公司利用不公平的权力关系,强行要求青少年艺人进行煽情表演。这是在侵害青少年艺人的人权。性商品化不仅对10多岁艺人,而且对普通青少年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谢加通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