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尾气排放、噪音超标的机动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2013-02-28 07:25 作者:姬生辉 丁宪忠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今年5月1日起将实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济宁市交警支队车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按时到车管部门检验车辆,同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超标排放污染物和噪音。
   本报济宁2月27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丁宪忠) 今年5月1日起将实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济宁市交警支队车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按时到车管部门检验车辆,同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超标排放污染物和噪音。
  该《规定》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目前,不少车主私自改装车辆,较为普遍的就是将排气筒的消音器拿掉,使得车辆噪音很大,对其他市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济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车检科负责人表示,《规定》出台,对广大机动车所有人提出了新的要求。提醒广大车主切勿私自改装车辆,超标排放污染物和噪音。

责任编辑:徐利军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