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5人被终生禁驾!附典型案例

2023-04-23 08:34: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爽爱

  大众网记者 王爽爱 济宁报道

  4月23日,大众网记者从济宁公安交警了解到,济宁市4月份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已曝光,5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案例一: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2021年11月20日23时40分,陈国强醉酒驾驶鲁DG***D小型轿车,沿鱼台武张路在右侧非机动车道自南向北行驶至鱼台武张路0km+600m(枣荷高速涵洞下)处,与刘某某驾驶停靠在该处的鲁H3***2/鲁H***2挂重型半挂车发生相撞,致陈国强及鲁DG***D小型轿车乘坐人纪某某受伤、刘某某无伤害、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陈国强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2.6mg/100ml。

  经查,陈国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21年03月25日19时18分许,刘东驾驶豫NZ***D号小型面包车,沿国道105由南向北行驶至国道105:650km金乡县鸡黍镇致远果蔬南50m处,与同向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张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东驾车逃逸。2021年4月11日晚张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刘东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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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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