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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高额赔偿”引诱做了假证

2013-09-12 12:47 作者:张林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近日,一男子王某被轿车撞伤,轿车驾驶人属无证驾驶,便许以王某“高额赔偿”请求“私了”,王某欣然应允,并配合轿车驾驶人实施“顶包”。然而,十多天过去了,说好的“高额赔偿”却迟迟没拿到。9月9日,王某到邹城交警队报案,还原了事情真相。
    本报济宁9月11日讯(记者 张林 通讯员 蒋德军 黄欣欣) 近日,一男子王某被轿车撞伤,轿车驾驶人属无证驾驶,便许以王某“高额赔偿”请求“私了”,王某欣然应允,并配合轿车驾驶人实施“顶包”。然而,十多天过去了,说好的“高额赔偿”却迟迟没拿到。9月9日,王某到邹城交警队报案,还原了事情真相。
  9月9日上午,一男子王某来到邹城交警大队事故科,称自己8月20日在北外环附近被一辆别克轿车撞了,事故处理时他做了假证,其实开车的另有其人。民警通过查看当时的出警信息,了解到事发当日中午12时许,城区北外环江淮4S店门口,一辆别克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受伤。民警赶到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与轿车驾驶人杨某称两人已经协商解决,民警检查发现杨某驾驶证、行车证齐全、且车辆购买了全险,同意两人协商解决。
  “其实杨某根本不是别克车的驾驶人,别克车的驾驶人其实是杨某的朋友杭某,因为杭某没有驾驶证,便让乘车的杨某顶包,并向我许诺高额赔偿,我一时财迷心窍就答应了。”王某说,如今都过去十多天了,他却始终没有拿到赔偿,这才来到交警部门举报。
  随后,民警立即联系杭某、杨某到大队进行核实,杭某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并找人“顶包”的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杭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韩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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