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高速公路管理散漫
“十年前,谁也想不到高速公路发展如此迅速。”近日,山东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教导员常太强对记者说,他1994年参加工作,是济青高速北线1993年底开通以来招收的第一批毕业生,“我一参加工作就在这条路上跑,一直到现在,整20年了。”
2004年,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还不到3000公里,作为主干线的京沪、京台、济青高速公路车流量也不大,很少发生长距离的交通拥堵。“那时候的交通管理工作基本是以治理货车超载和客车超员为主,路面的固定监控设施基本没有,查处超速违法只能使用便携式测速仪,由交警在中央隔离带或路肩手动操作,驾驶员通行高速公路也比较循规蹈矩,大型车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和应急车道行为很少见到。”常太强说。
除了济青高速公路成立交警支队以外,其他高速公路只有少数几个市成立了专门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部分高速公路由地方交警代管。执勤方式也不过是每天安排交警上路巡逻,查处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大多数高速公路管理不到位,经常路面见不到执勤警车。
“那时候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式也比较单一,无非是民警在路口和服务区发放宣传单,张贴挂图、悬挂横幅,并且只有在大的统一行动期间才集中搞。”常太强说,当时的交警的宣传意识比较淡薄,驾驶人的法制意识和高速公路安全驾驶常识相对匮乏。
十年间,高速路行车违法渐少
15年的老交警,历城一大队的王海波告诉记者:“《交法》对高速公路影响最大的,就是几次修正。”
如在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由原来的记3分提高到了6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都是一次记12分。对于大型营运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规定的更为严格,大客车违法停车上下客一次记12分。而对驾驶员最大的影响莫过于累计记分制度。
“现在,一些驾驶员不害怕罚款处罚,但是对违法记分却十分头疼。”王海波说。由于小型车驾驶员在一年的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不但要扣留驾驶证,还要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方可清除记分,才发还驾驶证。“对大客车、大货车驾驶员要求更严格,只要有违法记分就要参加学习,达到12分驾驶证还要降级,可以说现在记分的威力和成效已经远远超出了罚款。”
对大型车辆驾驶员来说,降级后意味着将失去驾驶大型车辆的资格,这就大大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为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到更好实施,自2013年3月份开始,我省对《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工作,经过专家反复审议修改,现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一审。新的条例将对推动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十年后,《交法》还需提升
伴随着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和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严峻,京台、京沪、青银等干线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已经远远超出当初的设计流量,超负荷运转导致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易发,大型车辆占用左侧车道、发生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多发,严重干扰了高速公路行车秩序,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压力大,根本原因在于高速公路是脉络,不是源头。很多事情已经超出交警管辖范围。”常太强指出,“比如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超载车辆多交通行费,即可通行,这就给高速交警执法带来较大障碍。当发生事故时,人们总是质问为何货车超载不断,被问责的往往是交警部门,而不是制度本身。”
为了更好地维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秩序,省公安厅于2013年8月1日正式成立高速公路交警总队,17市和济青高速公路南北两线分别成立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全省高速公路力争在2015年前全部建设完成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届时,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和驾驶人将在一个个电子眼的监视下,按规定有序行驶,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将会得到根本性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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