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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突查食品添加剂 少数产品未标注使用范围

2015-08-06 10:59 作者:朱仙娉 董卫东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近日,济宁市食药局联合任城区食药局对城区食品配料经营店等进行了相关检查,食品添加剂的销售情况、从业者健康证的办理与使用情况等成为此次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3个种类的食品添加剂因涉嫌不合格被现行登记保存。

执法人员正在核对店内销售人员的健康证

执法人员检查在售商品的相关信息
       大众网济宁8月6日讯记者 朱仙娉 通讯员 董卫东)近日,济宁市食药局联合任城区食药局对城区食品配料经营店等进行了相关检查,食品添加剂的销售情况、从业者健康证的办理与使用情况等成为此次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3个种类的食品添加剂因涉嫌不合格被现行登记保存。
       5日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健康路东首的一家食品配料销售店,执法人员对该店销售的“排骨味王”、“牛肉汤精”、 “复合膨松剂双效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剂进行了仔细检查,对于外包装信息不合格的产品当场进行了处罚。
       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在售的“肉香王”和“骨髓浸膏”外包装没有按规定标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同时销售的“复合膨松剂双效泡打粉”外包装显眼的位置虽然印有“无铝”标识,但在配料表中并没有标注铝的含量。执法人员对该店的4桶“肉香王”、15桶“骨髓浸膏”和8袋泡打粉先行登记保存。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自2014年7月1日起,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所以必须要求销售人员在出售食品添加剂时,应该向购买者说明添加剂的用途和用量,对于未标注使用范围的添加剂是不允许销售的。”该执法人员说。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宋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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