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新国标出台,月嫂行业规则更透明家政机构也有了星级标准
为图吉祥,不少市民把生猴宝宝的事提上日程,据专家预计,猴年将迎来新一轮“婴儿潮”。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济宁多数月嫂的档期早已排满,甚至有些金牌月嫂的档期已经排到10月份。不过,市民在挑选月嫂时可能会对月嫂们花样繁多的头衔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从下月起,《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这两个新国标统一将母婴生活护理人员(俗称月嫂),从低到高划分为6个等级,最高级别为“金牌”。此外,家政服务机构也设置了星级标准,消费者可以此标准选择家政服务机构。
市场调查:有些金牌月嫂档期已排至10月份
“今年上半年的月嫂基本上预约满了,最晚的已经预约到10月份了。”27日下午,济宁市阳光大姐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顾爱平告诉记者,继马宝宝扎堆出生后,猴年将再迎来“婴儿潮”,同时,月嫂的需求量也随之增长,甚至出现“一嫂难求”的局面。
昨日,记者在城区多家家政服务公司了解到,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全面落地,加之2016年是猴年,很多人打算生个猴宝宝。受此影响,月嫂的档期已排到了后半年。原本提前两三个月就可以预约的金牌月嫂,如今如果不提前半年预约,根本就预约不上。记者在红星路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看到,前来咨询预约月嫂的市民络绎不绝,有的刚刚怀孕2个月就来预定,结果被告知已经排到9月份了。“之前,朋友们都是提前半年才来预定月嫂,没想到现在提前了这么久,金牌月嫂都被预约满了。”得知不能预约金牌月嫂后,市民赵女士有些失望。
“金牌月嫂已经全部预约到10月份了,现在只有5名五星月嫂预约到6月份。”在太白路一家家政服务公司内,工作人员这样的回答让前来咨询情况的黄女士感到措手不及。“我的预产期是4月份,想预约一名金牌月嫂,没想到提前了三个多月都预约不上。”黄女士告诉记者,原本她没打算请月嫂,想让婆婆帮她照看孩子,但是没想到一个月前婆婆把腿摔断了,需要长期静养。“如果孩子出生时,婆婆的腿还没好利索,到时候就没有人帮忙看孩子了,所以我和老公决定雇一名月嫂。”
行业现状:
星级标准企业自定,消费者雾里看花
“今天已经连续跑了好几家家政服务公司了,都没有选定一个月嫂。每个家政服务公司的星级标准和价格都不一样,让人看得眼花。”昨日,家住洸河花园的许大妈告诉记者,她女儿还有两个月就要生产了,自己的身体不太好,不能帮女儿带小孩,所以她打算自己花钱为女儿请一个好月嫂。“建设路一家家政服务公司五星住家月嫂是4500元,而红星路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五星住家月嫂一个月却要5500元。同样是五星月嫂,为什么价格相差这么大呢?”不同家政服务公司对于同星级月嫂的标准和价格不一,这让许大妈很是头疼。
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金牌、首席金牌……这些月嫂等级,让人看得有些眼花缭乱,不少人在选择月嫂时也被家政服务机构里名头繁多的月嫂头衔给弄晕了。
月嫂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月嫂工资又是如何界定的?记者采访专业人士和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家政市场对月嫂等级的评定没有统一标准,而是由各家家政公司自行评定。“现在市场上的月嫂级别是由家政服务公司按照月嫂的能力和职业技能而评定的,星级越高、工资也越高。”顾爱平说,不同的家政服务公司对于月嫂界限的划定标准不一样。目前,我市正规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对月嫂的培训基本上是按照“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模式,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资格证书。“在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里,高星级月嫂都是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能提升而逐步晋级的。”
可喜变化:
月嫂“新国标”下月实施,市民选月嫂有据可依
2月1日起,《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 两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母婴生活不同级别护理服务的工作内容、护理技能及服务人员要求作出明确规定。月嫂应为年龄在18岁到55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等。对于最高级别的金牌月嫂,需要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中级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或同等级的相关资格证书),具备48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至少累计48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可以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生活照料及生活保健。
同时,该标准还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级共六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
“月嫂‘新国标’实施后,对月嫂市场肯定会有影响。但影响到底有多大,现在还不好预测。”一位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市正规家政机构针对月嫂的执行标准与国标并不违背。此外,统一标准的发布也让月嫂的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有了评定的依据。
今后,消费者可以按照相应标准对服务企业、服务人员提出相应的要求,这能在一定意义上给消费者做出参考,也能对家政服务市场的健康和规范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照相、摄像、婚庆用品销售将市场化运作
借婚姻“捆绑”服务被叫停
“婚姻登记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婚姻登记处应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设有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开始实施,《规范》明令禁止婚姻登记场所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的行为。
新《规范》更加重视个人隐私
日前,记者从济宁市民政局了解到,自2003年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实施以来,婚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婚姻登记当事人权益得到更好保护。不过,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暂行规范》已不能满足当前婚姻登记工作的实际需要。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闫永介绍,即将实施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新增了多项便民措施。首先,婚姻登记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其次,婚姻登记机关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避免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而来回奔波,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此外,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这改变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都在同一区域办理,个人隐私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的现状。
同时,《规范》中还规定,民政部门将新增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工作。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一些婚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闪婚闪离、家庭责任感缺失等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背道而驰的现象,对新婚夫妻进行一些辅导,并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积极开展相关服务。
不得为当事人指定证件照相机构
早在2013年,济宁市民政局就下发了《关于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婚姻登记机构要落实好婚姻免费登记政策,按规定免除婚姻当事人结婚证书工本费、证件复印费;各县市区要坚持婚姻登记与经营性婚姻完全分离、彻底脱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婚姻登记“捆绑”服务、搭车收费。
另外,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开展任何经营性服务项目,不得为当事人指定证件照相及其他婚姻服务机构。而婚姻当事人所需要的照相、摄像、婚庆用品销售等经营性婚姻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同时,《通知》中还提到,根据社会需求,婚姻登记机构要设立专门场所、聘用专业人员开展免费婚姻家庭辅导和婚姻登记颁发服务等便民服务。市民小李和小刘即将步入婚姻殿堂,对于这次新《规范》的出台他们表示:“结婚可是人生中的大事,各个方面我们都要了解清楚,因为最近我们有登记结婚的打算,所以我对这方面所出台的政策看得比较多。这个《通知》对我们新人是有保护作用的,方便我们登记结婚的同时,也会让我们对婚纱摄影、婚庆服务有更多的选择。现在国家也出台了这方面的规范,让我们想结婚的新人更加放心了。”
李阿姨今年50多岁了,她的女儿打算在今年登记结婚,李阿姨则更关心对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方面的政策。“现在很多小青年结婚后不懂得怎么过日子,铺张浪费,离婚的也越来越多。有时候我们做父母的给孩子说教,他们可能听不进去,有关部门适当的给孩子们进行一些婚前辅导和教育,我认为才是最有必要的。”李阿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