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2372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124771586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聚焦

浙江公务员倒在工作岗位上 家属同意捐献器官

2016-01-25 18:06 作者: 来源:钱江晚报
昨天下午5点,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外,何有木的妻子和女儿在器官捐献书上按下了手印。”  老何的女婿徐霄告诉钱江晚报记者,“捐献器官是全家人商量的结果,充分尊重了岳父的意愿。

  原标题:浙江公务员捐器官第一人,为他点赞

  昨天下午5点,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外,何有木的妻子和女儿在器官捐献书上按下了手印。

  今年54岁的何有木是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今年1月8日中午,他因为脑血管动脉瘤破裂出血而脑死亡。发病时,被同事称为“老黄牛”的他还在工作,倒在了自己的办公室内。

  经钱江晚报记者确认,何有木是浙江首位自愿捐献器官的公务员。

  他捐出的一个肝脏,两个肾脏和一对眼角膜,将帮助5名患者开始新生活。

  平时不喜欢体检不上医院

  他一头栽倒在办公室

  54岁的何有木是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据其家人介绍,老何患有高血压和痛风等疾病,但身体尚好,经常锻炼,平时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

  老何不喜欢体检,也不喜欢去医院,家人称,“小病老何总是能扛则扛。”

  今年1月8日中午快下班时,老何正在办公室工作,忽然一头栽倒不省人事。同事们赶快将他扶起,送往医院。单位楼对面就是柯城区人民医院,老何得到了最及时的抢救。

  但老何却再难睁开双眼了。医院诊断他脑动脉瘤破裂出血,心脏、呼吸骤停, 脑功能不可逆。经过多名专家会诊,确认脑死亡。

  何有木的妻子和女儿接到电话时,根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早上出门上班还好好的,怎么才没几个小时就不行了呢?”

  全家人陷入了悲伤中。

  听到消息后,在医院重症监护室门口,不断有来自北京、台州、温州的朋友、亲戚同事赶来看望何有木。

  家人商议后决定捐献器官

  “这让我们感觉他还在”

  柯城区人民医院重症学科主任陈玮,曾因当街救人被誉为“最美医生”。作为何有木的主治医生,待其家人悲伤情绪稍微平复之后,陈玮介绍了老何的情况:除了大脑,老何其他的器官都很健康,能否考虑器官捐献?

  家人说,老何在身体健康时,经常看一些捐献器官的报道,多次表示死后捐献器官的意愿。

  老何的女儿今年28岁,她说:“爸爸如果死后能帮助其他人,也是件好事,我同意。捐献器官能让他以另外的一种方式存在。”

  老何的爱人也对医生的建议表示认同。“你爸爸可能不行了,捐献器官对我们来说也是情感寄托,感觉他还活在世上。”

  老何的女婿徐霄告诉钱江晚报记者,“捐献器官是全家人商量的结果,充分尊重了岳父的意愿。”

  他是一头默默奉献的“老黄牛”

  经常说,把机会让给年轻人吧

  何有木1995年自部队转业,到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工作,在司法战线上已经干了21个年头,在办公室主任岗位上一待就是12年。

  在同事眼中,何有木是一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好干部,各种各样的称号得了一大堆。

  “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老黄牛’。”何有木的同事许春良回忆说,每天早晨7点40分准时到达单位是何有木常年不变的习惯。在原办公大楼时,何有木十几年如一日地在上班前拿着拖把打扫走廊,而这也是他作为一个老同事每天留给局里的特殊背影。

  2013年初,司法业务用房大楼正式开工建造。何有木主动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经常一人步行或骑着那辆跟了他多年的电瓶车,来往穿梭于施工现场。“有一次晚上下大暴雨,他不放心工程,让我开车送他去工地看看。”

  何有木的女婿徐霄说,在大楼建造的这一年多时间里,老丈人穿破的鞋子就达二十余双。

  “他连一顿简餐都没和我们吃过,有时他在施工现场晚了,我们叫他吃个快餐,他都会拒绝。”公私分明、廉洁自律,这是司法业务用房大楼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对何有木的评价。

  “如今大楼造好了,爸爸却走了。”徐霄说。

  “把机会让给年轻人吧,他们更需要。”这是何有木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柯城区司法局副局长雷玉明说,最近这些年,每次考核,何有木都把评优的机会让给年轻干部,自己则默默无闻地奉献,如今去世了,也要释放最后一点光明。(通讯员 张桂芬 记者 盛伟)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史欣欣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