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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困难男子超载被罚 警察替为其出罚款钱

2013-02-19 17:38 作者: 来源:环球网-环球时报

原标题:家境困难男子超载被罚 警察罚单内夹百元

大人中间夹小孩

2月17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中队长李自立,带领民警在两路桃源大道红树林路口现场纠违。

11时30分左右,一辆沾满灰尘的破旧摩托车从远处驶来,驾驶员和女乘客戴着头盔。车速很慢,民警发现车上两个大人中间夹着一堆彩色衣服,十分危险,便将摩托拦下。

细看才发现,这堆衣服竟然是个小女孩。由于大人坐得很挤,小女孩被夹在中间,一旦发生车祸,小女孩根本没法逃生。

日前,某门户网站一段新闻视频热传:美国小伙海登在开车时,因车辆没有注册,被警察拦下后罚款50美元。民警知道海登经济困难后,在开出的罚单里夹着100美元,为海登救急。前天,类似的事也发生在渝北区市民樊某身上。

超载者求情不罚款,称家中不宽裕,女儿看上一个30元的布娃娃都没舍得买。

民警说,天冷没戴手套,穿着简单,摩托皮座椅有洞,说明他们很拮据。

系统显示,他已到银行缴款。

超载罚款100元

经询问,车上大人是小女孩父母。驾驶员是小女孩的父亲樊某,穿着胶鞋,棉裤裤腿上敷着泥,手上还有石灰粉。

李自立对樊某进行现场教育,告知对方已经超载。樊某解释,女儿身高不足1.2米,应该不算超载,希望得到民警谅解。“12岁以下的小孩,根本就不能乘坐摩托车。”李自立回答。

樊某意识到违规,佝偻着背,双腿弯曲,双手合十,希望得到民警谅解。

民警给樊某开出一张罚单。樊某接过罚单,眉头一皱,拒绝签字,拉住民警求饶:“扣我的分嘛,不罚款行不行?”

罚单里夹着现金

“樊某很着急,让女儿也来求情。”昨天,李自立对重庆晚报记者说,樊某始终不签字认罚,说是家里欠债,妻子有胃病不敢去医院治疗,女儿上学欠着学费,家里还有老人要赡养,全家人都靠他打零工维持生活。“他说他打工挣钱,全家人都指望着。”

樊某当天还对民警说,当时是带女儿进城买学习用具,女儿看上一个30元的布娃娃没舍得买。说着,樊某就从兜里掏出刚买的书本和笔。

李自立和同事商量后告诉樊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超载必须接受处理。说完,李自立坚持把罚单递给樊某。

这次,罚单里夹着100元现金。没等樊某拒绝,民警离开现场。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中队长李自立。

记者:怎么确定樊某的话是真?

李自立:当时风大,樊某骑摩托没戴手套,摩托皮座椅还有洞,穿着很简单,说明他们家经济条件不好,很拮据。再说,这是人与人之间起码的信任。

记者:樊某拿到你们给的钱,是否用来缴罚款?

李自立:我查了系统,他已经去银行缴纳了罚款。我们很欣慰。

记者: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自立:法律也不外乎人情,柔性执法嘛,让对方吸取教训就好。

同事眼中的他:柔情

“他执法严格得很。”渝北区交巡警支队综合大队民警王成志说,李自立对于违规违法者的无理求情绝不手软,“元旦刚结婚,第二天就到岗上班,刚得很。”

“不要看李队外表,其实很柔情。”杨龙是双凤大队内勤民警。他说,好几次开车执法过程中,李队看见有腿脚不方便的老人,都请对方上车,送到公交车站。

翻看工作记录,杨龙说,李自立除给樊某捐款外,去年底就给4户贫困户捐款捐物多次,共计1500多元。“连对方名字都不晓得,是从街道问到的困难户。

正能量值得提倡

“值得赞扬和提倡。”对此,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仁刚认为,李自立的行为让人欣慰。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自立严格执法,一视同仁,没有偏差。其次,作为个人来说,执法者扶贫济困的行为是一种优良美德,这种正能量值得提倡。

责任编辑:谢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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