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溪是金桥高中的高三学生,13日他私自离开学校寝室,当晚未归。他说,第二天负责管寝室的老师踹了他两脚,致使他左手骨折。事发后,校方将他送到医院,并先后两次支付了4000元。“明天就要手术了,学校却不管了。现在让自己拿钱,然后看是谁的责任谁拿。孩子是在学校被打坏的,这不是不负责任吗? ”于溪的父亲说道。
私自离校被老师踹了两脚
昨日下午,记者在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病房见到了于溪,他的左手打着厚厚的绷带,用纱布系在脖子上。
提起左手被打骨折的经历,于溪说,他是住校生,3月13日晚上七点多,他没有向老师请假,就一个人溜出寝室,到外面玩了一会儿,而后他回到刘家桥的家中。
第二天上午8点多,于溪正在上课,金桥高中负责管寝室的刘老师把他叫到了走廊。“刘老师问昨晚去哪了,我说我回家了,然后训了我几句,就一脚踹在了我的肚子上。 ”于溪说,他感到肚子疼,就用左手捂着肚子,谁知刘老师又朝他肚子踹了一脚,正好踢在左手上,当时就感到钻心的疼痛。
随后于溪被带到学校的政教处办公室。他说,政教处的董主任询问情况后,见他的手肿了起来,担心出事儿,就让他到学校附近的诊所去检查。于溪说,他一个人去了诊所,但大夫说手没啥事儿,他就回到了学校。
学校两次垫付了4000元
到了3月15日上午,于溪的手已经肿得非常厉害,董主任知道后,让班主任带于溪到市中心医院检查。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左手第2掌骨和第3掌骨骨折。随后,班主任老师将于溪带回了学校。
当日中午12点左右,于德平接到儿子于溪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出了点事儿。于德平一问,才知道儿子被老师打骨折了。“刘老师当时也在旁边,接过电话表示‘全是我的错’,是我打的,会承担一切责任。”于德平说。随后,金桥高中有关负责人开着车,将于溪送到了市第二人民医院,办理入住手续,并交了2000元钱。
于德平打车赶到了二院,在这里见到了儿子及学校的老师。“学校向我承诺,会承担医疗费用,不会中断。 ”于德平说,自己也不是多事儿的人,只要孩子的伤能得到及时治疗就可以,虽然孩子被打骨折了,他也没想到报警。
本周一,也就是3月18日,学校的老师来看望于溪,并再次向医院存入了2000块钱。
伤者家属交了2.5万手术费
按照医院的方案,3月20日,将对于溪做手术,要求交2.5万的手术费用。昨日,于德平给班主任老师打电话,让学校来交钱,但打了五六个电话,也没有接听。
中午,班主任老师给回了电话。大意是学校不能垫钱了,让家长先交着,然后判定是谁的责任谁承担。于德平说:“我听出的意思是于溪是刘老师打坏的,应由刘老师拿钱,学校不管了。 ”
昨日上午,于溪的姐姐也给班主任老师打了电话,但也没人接,她就发了个短信:“希望校方能给说法……”随后,班主任回了短信:“校方是这么考虑的,前期医疗费都是领导个人垫付的,后期的你先自己拿,然后完事该谁的责任谁拿。 ”“这不是明摆着推卸责任吗?我弟弟是在学校被打骨折的,学校当然有责任,怎么还让我们先垫钱。 ”于溪姐姐说,为了不耽误弟弟的治疗,他们自己交了2.5万手术费。
学校方面暂时没有露面说明情况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辛寨子的金桥高中,说明采访意图后,门卫李某表示,学校的校长、董主任及于溪的班主任下午两点多都出去了,不在学校内。
记者提出进校采访,李某表示,校办公室和政教处都没人,管事儿的也不在,记者要进校采访,必须先给相关老师打电话,由老师出来接。
随后,记者留下了电话,让李某转给学校领导,想了解于溪骨折的有关情况,但直到截稿时,记者并未接到电话。
昨日,记者多次拨打于溪班主任的手机,手机时而关机,时而无人接听。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涛表示,刘老师管教学生是种职务行为,履行职责时发生的后果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医疗费、营养费及耽误课程的补课费等。
对于骨折一事,张旭涛表示,若经司法部门鉴定,构成轻伤害或者以上程度,刘老师将构成涉嫌伤害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半岛晨报 记者于志刚)
目击者说
关于于溪骨折一事儿,金桥高中一位目击此事的学生表示:“刘老师确实踹了于溪,大概是于溪用手一挡,就被踢骨折了。 ”
该校一位学生表示,刘老师是管寝室的,没听说过以前打过人。对于当天发生的事儿,该学生表示,于溪当晚离开学校时,就被老师看见了,第二天询问时于溪还“撒谎”,不承认,刘老师才动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