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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任城区32家单位因有消防隐患被责令整改

2014-01-14 13:53 作者:路帅 赵福军 王小龙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济宁新闻:13日下午,任城区政府对市中公安消防大队辖区内32家存在消防隐患的单位进行约谈,责令单位负责人于18日前上交整改计划,彻查本单位的各项消防隐患。

本报济宁113日讯(记者 路帅 通讯员 赵福军 王小龙) 13日下午,任城区政府对市中公安消防大队辖区内32家存在消防隐患的单位进行约谈,责令单位负责人于18日前上交整改计划,彻查本单位的各项消防隐患。

13日下午,任城区副区长胡钦专门对32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这些单位主要是批发市场、娱乐场所、百货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报中,这些单位消防隐患主要集中在消防通道数量不足、消防设施不齐全、自动报警设施失效、电路不合规范、消防通道被占用等问题。在被通报的单位中,个别单位消防隐患多达13项。“消防安全无小事,被通报的单位必须一周内上报整改方案,2月底前必须整改完毕,严格落实监督措施,区政府到时会组织验收,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胡钦表示。

据了解,20131219日起,市中公安消防大队在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中,共查出32家单位存在安全隐患。下一步,对于逾期仍未整改的单位,相关部门将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苑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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