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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黄标车录入黑名单 驶入限行区域将被抓拍

2014-08-03 08:47 作者:姬生辉 孟杰 来源:人民日报
今年8月底前,山东省济宁市交警部门将把查实的黄标车信息录入电子警察系统黑名单,一旦驶入限行区域将被抓拍。限行区域由市建成区扩大到县级城区以及高速公路,驶入限行区域将被罚款200元、并计3分处理。
  今年8月底前,山东省济宁市交警部门将把查实的黄标车信息录入电子警察系统黑名单,一旦驶入限行区域将被抓拍。限行区域由市建成区扩大到县级城区以及高速公路,驶入限行区域将被罚款200元、并计3分处理。

  7月31日,济宁市公安、环保、财政、交通、商务五部门连续召开黄标车整治通报会,并发布相关情况。“截至2014年6月30日,济宁有黄标车63916辆,约占汽车总数的8.5%,在全省排第8位。”济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薛启鹏说,黄标车制造时间较早、标准较低、排气污染较重。有关研究表明,1辆黄标车平均相当于5至10辆新车排放。环保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仅占汽车保有量16.4%的黄标车排放了63.7%的氮氧化物、86.6%的颗粒物、55.9%的一氧化碳和60.4%的碳氢化合物。

  “加快淘汰黄标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提升济宁的城市形象。”薛启鹏说。

  今年8月底前,黄标车限行区域将由济宁东起东外环(不含)、西起G105国道(不含)、南起北湖大道(不含)、北起任城大道(不含)的市建成区扩大到县级建成区和高速公路。“今后,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黄标车、无标车交通违法的严查严处力度。”济宁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程海表示,对于黄标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禁令指示标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有关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计3分处理。不再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2条规定,“黄标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处200元罚款处理。

  目前,济宁已经在黄标车限行区域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定期将黄标车、无标车的信息录入电子警察系统,一旦黄标车驶入限行区域,系统将进行抓拍、取证,发现一辆处理一辆。同时,岗点执勤交警也将加大对黄标车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疑似黄标车将进行现场查纠。(姬生辉 孟杰)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周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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