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工商局公布品牌汽车消费警示 变相加价提现车属违规

2016-11-23 13:26: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朱仙娉

  大众网济宁11月23日讯记者 朱仙娉)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消费者对品牌汽车的需求呈上升趋势。为规范品牌汽车市场秩序,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济宁市工商局综合各地品牌汽车销售市场经营情况,发布品牌汽车消费警示,为消费者选车购车提供理性参考。

  近年来,全市品牌汽车市场发展迅速,目前,全市共有品牌汽车4s店140余家,然而在品牌汽车销售行业中,品牌汽车4S店在不同程度上都会存在着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车型紧俏无现货,想要提车得加价?

  加价提车是购车一族经常遇到过的情况。不少消费者反映,大多数4S店对于无现车的新款紧俏车型,普遍会采取让消费者加价提车的做法,而当前4S店的这种做法也已经被部分消费者所默认。

  品牌汽车消费警示会上,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新款紧俏车型,采取无现货、延期提车等方式借机推销商品、变相加价,涉嫌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在购车时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此外,价外加价、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搭售服务行为等做法也属违规。

  试乘试驾的格式合同能免责?违规!

  近年来,试乘试驾逐渐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的隐患,我国现行法律对车辆的试驾场地、程序、法律责任等尚无明确规定。汽车销售商为控制风险往往与试驾者签订试驾试乘协议,并约定试驾造成的事故责任由试驾者自行承担,显然免除该公司的责任、排除试驾者的主要权利。根据相关规定,此免责条款为无效条款。而作为经营者,汽车销售商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财产与人身安全。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试乘试驾的购车消费者,采取使用格式合同、签订试乘试驾协议等方式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指定保险单位可投诉,违规收取金融担保机构“手续费”涉嫌商业贿赂

  在市工商局发布的品牌汽车消费警示中,工商部门指出采取指定保险单位、强制收取续保押金、推销保险等方式,涉嫌剥夺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违法行为。

  同时,利用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担保机构所谓“返利”、“劳务费”、“手续费”等涉嫌商业贿赂以及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

  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如遇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售前售后大变脸?夸大宣传、售后违反“三包”均可投诉

  在品牌汽车4S店中,销售与售后是由两个相对独立的部门组成,许多消费者都遇到过买车时销售顾问的热情与修车时售后服务的“软钉子”,尤其在消费者强调4S店所做的销售宣传时,却常常得到售后维修部门“不知情”的回应。

  根据相关规定,对汽车的性能、技术、配置、油耗、动力、功能等方面,利用未经证实的理论值或还未实现的功能进行虚假宣传表述等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售后服务维修时,采取以副厂件代替原厂件等方式,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汽车配件产品,以及违反汽车“三包”规定,不履行汽车“三包”义务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车需理性,以下技能要掌握

  根据日常对品牌汽车市场监督管理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情况,济宁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购车功课要做好,合同签订需仔细

  消费者在购车前要仔细了解车辆信息,不要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购车时最好有懂得汽车常识的朋友陪同。

  签订合同时要注重细节。无论是交订金或定金预订车辆,还是贷款或全款购车,都要尽可能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把双方商定的价格、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及赠送礼品等在合同中明确清楚。签订合同前,要核实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提车不要慌,全面检查再签字

  提车时,消费者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促销承诺、产品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

  提车时对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再签字。

  预订车辆要三思,购车后做好证据留存

  从受理投诉情况看,消费者在预订车辆后,由于个人原因不想购车,与经营者协调退车款、定金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要按需理性消费,三思而后行。

  消费者在购车后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如维修单据、车辆故障图片、发票、录音、视频等,这些资料是责任认定的重要证据。

  消费者在购车时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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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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