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商局消协发布典型案例 提醒消费者多加防范

2018-03-07 10:38:00 来源: 济宁晚报 作者:

  吃饭、购物、旅游、买车……几乎每时每刻我们都在消费;冒牌货、劣质货、欺诈……稍不留神,我们就陷入了不良商家设计的消费陷阱。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要来了,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受理的各类投诉中,选取了较为典型的案例予以发布,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多加防范。

  旅游购物别冲动,免得遭遇退款难

  王女士在2017年国庆节期间参加某旅行社到云南某景区旅游,游览途中被旅行社工作人员带到指定珠宝购物点消费。王女士花了8000多元购买了3个和田玉生肖和1条翡翠项链后,因质量问题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却遭到了对方拒绝。

  消协接到投诉后,在王女士无法到达现场的情况下,采用三方电话协调等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该珠宝店全额退款。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出游过程中,要慎重购买景区的土特产、药材、金银玉器等商品,确定购买前要仔细辨别,认真查看商品价格及计量方法。旅游过程中如果因购物发生纠纷,尽量不要当场激化矛盾,可以通过向消协组织、旅游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举报和投诉时,出示购物发票等相关证据,更利于事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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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会主动维权吗?

  倘若在消费中遇到陷阱,那么“陷阱”有多大?在回答“您遭遇过的消费陷阱,最大涉及金额是多少”这一问题时,58.0%的受访者选择了500元以下;501至1000元的占比18.4%;1001至3000元的占比11.2%;3001至5000元的占比6.5%;5001至8000元的占比2.5%;8001至1万元的占比1.1%;1万元以上的占比2.3%。

  在消费中遭遇了陷阱,会主动维权吗?1000名受访者中,有72.6%表示“会”。至于维权方式,726人中表示“直接找商家要说法”的有50.6%;“找消保委投诉”的有35.4%;“在网上给差评”的有14%。其余274位受访者均表示“不会主动去维权”,理由则五花八门,其中尤以“时间耗不起”为最,达到35.0%;排在第二位的是“不知道找谁去维权,特别是网络消费”;其他还有表示“有理说不清”“当花钱买教训”等。(解放日报)

  家具销售有猫腻,材质欺诈要躲开

  消费者王女士在去年6月份在某品牌商户购买整体衣橱,要求衣橱材质为“实木”。商家8月入室安装,时隔近1月,她发现衣橱有3处开裂脱皮现象,板材呈现颗粒粉末状,明显不是“实木”材质,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损失。

  然而,商家以合同中未标明实木、浸水为消费者行为予以拒绝。消协工作人员讲解实木颗粒板与实木的区别和签订合同上应该明确整体衣橱的材质。最终,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王女士拆除全部定制衣橱,并退还消费者整体衣橱全款近3万元。

  实木家具由于其环保性能,近年来深受消费者青睐。但是,实木家具概念混乱,也是不争的事实。近几年实木家具材质“不实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家具消费投诉的焦点。

  市消协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些家具销售人员为了迎合消费者心理,故意混淆概念的不在少数。有的将“实木贴面家具”说成是“实木家具”,有的将“板木结合家具”说成是“实木家具”,甚至有的非常有把握地指出实木含量达到某百分比的就是实木家具。因此,消费者要尽可能到正规商场选购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和质检合格证等标识卡的家具。购买时认真阅读标价签中基本要素,包括品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等级,价格、销售商、主辅材材质等。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家具后要保留好发票或购物凭证,一旦出现问题请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或与经销商联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车同用合格证,车主无法去上牌

  消费者刘先生2017年6月花32.89万元在高新区县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牌轿车。然而,刘先生8月份从商家处拿到该车合格证,去给车落户上牌时却被相关行政部门告知该车已落户,无法再落户。当刘先生消找到商家协商,对方一再推诿。消协经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调解。最终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协议:商家退还该车全款、协调税务部门退还购置税;协调保险公司退还保险款。

  针对此类纠纷,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根据合同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消费者购买车辆时有权取得真实有效的车辆合格证,确保车辆正常登记领取牌照。如不能正常登记领取牌照,汽车销售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销售者应退还购车款。汽车生产厂家和销售者应加强汽车合格证的管理,做好车辆合格证在制作、运输、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当新车合格证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汽车生产厂家和销售者有义务协助消费者解决问题。

  二手机冒充新机,不享受保修服务

  2017年8月,周先生在太白中路上的一家数码产品商行购买了一部iPhone7手机,但在之后的使用过程中手机经常出现空号或停机状况。周某向苹果手机官方售后服务处咨询,被告知该手机曾于2016年9月在香港售出,且在2017年3月被拆修,在中国内地不享受保修服务。周先生认为数码产品商行将拆修过的旧手机当作全新手机出售给自己,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遂向消协求助。经调解,该数码产品商行同意为周先生调换一部全新手机并赔偿周先生3000元。

  针对此类纠纷,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应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场、手机专卖店。购买时应要求商家开具正式发票。提货时应进行仔细核对,型号、配置单与赠品等是否齐全,产品的型号、主机序列号、配件的序列号是否准确,是否为原装,如何保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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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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