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法院法官张永杰获“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2021-12-28 21:0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丹 邵瑞斯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丹 见习记者 邵瑞斯 济宁报道

  12月24日晚,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济南举行。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杰获得“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济宁法官张永杰

  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甘做人民群众贴心人

  “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张永杰始终坚持“用四心赢取群众口碑”的办案理念,善于在调解“走心”上下功夫,积极寻找每一个案件“情理法”的结合点,运用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做到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化人”,其扎实的办案、热情的服务,赢得了群众的尊重与认可,在老百姓心中树立了良好口碑。

  自2012年以来,年均结案600余件,调撤率80%以上,服判息诉率99.9%以上,至今保持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信访案件,成为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先进践行者。

  把机制创新融入实践,勇当审判改革先头兵

  张永杰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机制,以“法官工作室”为载体,率先在全省法院探索成立以法官名字命名的“1+1+N”模式法官团队,取得明显成效,在全省法院得到推广,为推动全省法院审判团队的建设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张永杰不断创新“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方式,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审判团队模式。他坚持“为当事人服务不丢人”的理念,以“工作室”为支撑,开通了法官个人微博和微信,让“咨询解答24小时不打烊、服务群众24小时不中断”,让群众获得诉讼服务的最大满足感。

  把群众利益放在心头,争做和谐法治建设者

  张永杰为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和便利,总结推广了“3456”工作法和司法为民“四字诀”。他始终坚持把当事人当亲人,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采取巡回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落实审判零距离,解决了滩区群众的诉讼难问题,被当地群众称为“黄河滩上平安守护者”。

  张永杰秉持“家事案件在家中解决”理念,总结出家事纠纷化解“三字决”,取得良好效果。他曾年审结各类家事案件600余件,调撤率8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100%,平均结案天数19.98天,真正将“清官难断家务事”变成“法官善断家务事”。以张永杰为原型的党建纪录片《清官善断家务事》获评山东省长纪录片一等奖。

  张永杰曾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办案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齐鲁最美法官”“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其个人事迹曾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报道。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