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济宁中院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2022-01-07 11:45: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丹 邵瑞斯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丹 见习记者 邵瑞斯 济宁报道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通报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宣传处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朱瑞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表彰中,授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197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亚茹等195名同志、追授冯国生等3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山东法院有10家集体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10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宣传处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朱瑞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