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便民措施 济宁将推行安全头盔租用模式

2022-04-29 18:44: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贾哲 姚舜禹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姚舜禹 贾哲 济宁报道

  4月29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推动《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具体工作措施等情况。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济宁市创新便民为民服务措施,借助“市场+公益”模式推广安全头盔,在济宁市推行安全头盔租用模式,群众可以扫码支付押金方式获得一年免费试用,发生质量问题随时更换、到期无条件退还,一年后不退还就视为购买无需再付费。

发布会现场

  目前,济宁市电动自行车累计登记挂牌337万余辆,成为群众出行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电动自行车在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据统计,2021年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2.4万余起,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为296起,占全部事故39.8%;2022年截至目前,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7.5万余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68起,占全部事故37.36%。近年来,在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的情况下,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数量和交通事故数量却呈逐年上升趋势,电动自行车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此外,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全省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为依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提供了法律遵循和依据。尤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例如老旧小区停放充电难问题。《办法》明确规定已建住宅小区应当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为确保《办法》严格实施,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济宁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于4月27日召开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一是严把注册登记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规范》等制度,对非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严查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上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违法劝导和查处工作,提升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挂牌率及安全头盔佩戴率。依法依规执法管理。在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将执法“严”度与管理“温”度有机结合,在广泛宣传劝导的基础上,对于轻微违法、初次违法的驾乘人员以劝导、警示和教育为主,对于情节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对蛮横无理、拒不配合民警检查的违法驾乘人员,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济宁市创新便民为民服务措施,借助“市场+公益”模式推广安全头盔。参照借鉴外地市经验做法,鼓励企业开展免费送安全头盔公益活动;在济宁市推行安全头盔租用模式,群众可以扫码支付押金方式获得一年免费试用,发生质量问题随时更换、到期无条件退还,一年后不退还就视为购买无需再付费;积极欢迎安全头盔生产企业进入济宁市场,微利惠民提供安全头盔。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建立健全便民利民常态化的挂牌服务管理机制。科学设置电动自行车挂牌服务站点,建设常态化登记服务站,实行带牌销售,形成多种形式、覆盖面广的登记挂牌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登记挂牌。开设24小时便民服务热线。市政府设立专项服务热线,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拨打电话(2939022)或发送邮箱(jnjjzdbgs@163.com)等方式,对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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