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济宁挺幸福丨事关你家孩子!这些政策服务很贴心

2022-08-11 08:29: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慧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慧 济宁报道

  教育惠民政策提质扩面、质量安全监管更放心、儿童福利工作更暖心……济宁家长看过来,事关你家孩子,这些政策服务很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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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惠民政策提质扩面

  济宁市坚持“公民同招”、继续简化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区域,济宁各县(市、区)要认真测算域内适龄入学人口数量,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进行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坚决禁止民办学校掐尖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

  严格落实免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规范各类幼儿园招生行为,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

  继续简化证明材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国家、省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备注其必要性。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济宁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济宁市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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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新增公办幼儿园91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5700个,全市幼儿园公办率达到56%以上,普惠率达到9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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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改造提升5410口教室照明条件,保障学生视力健康,惠及学生约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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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济宁市人民政府获悉,济宁市推进青少年竞赛活动融合,组织举办中小学生体育联赛项目,包括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等7个项目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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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大游泳普及的受众面,今年全市组织10000名中小学生免费学会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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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开展“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推广普及脊柱健康操,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提升。

  济宁市改善提升105块中小学校运动场地,消除运动场地办学条件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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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强化智慧教育,全面推进数字技术在“教、学、考、评、管”等教育全过程的应用,打造智能教学空间。普及网络学习空间,加强校园管理,推广平安校园、校车监控平安短信、儿童手机定位、家校通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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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安全监管更放心

  济宁市改造提升110所学校食堂,服务学生约10万人,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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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加强对儿童食品、日用品、玩具、大型游乐设施、用药的安全监管,完善落实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

杨家河公园游乐设施

  免费进入公共场所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博物馆和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学生免费开放。

济宁市图书馆

  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公共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学生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济宁市美术馆

  儿童福利工作更暖心

  2022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186元,重点困境儿童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等相应福利保障待遇,市、县两级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设立“儿童之家”1038处、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56名、村居儿童主任440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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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下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惠民工程”主题系列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有关政策。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936元提高到213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540元提高到1694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78元提高到1186元。

  2018年以来,济宁市连续四次提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全市各类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在上年基础上再次提高10%,机构养育儿童、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130元、1694元、1186元。在保障孤困儿童基本生活的同时,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加大关爱服务力度,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济宁市注重延伸服务,一般情况下,享受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下,考虑到广大孤困儿童的实际情况,为切实解决他们生活学习中的特殊困难,已将享受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年龄适当延长,即原来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困儿童虽然超过十八岁,只要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仍然继续享受,直至硕士研究生毕业。

  济宁市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凡是在全日制中职、高职、本科、硕士研究生学校就读的孤儿,除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外,每年还给予1万元的孤儿助学金待遇。从2021年起,这项政策延伸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济宁市实施孤儿康复“明天计划”,对于广大孤儿,逐人建立健康档案,按照自愿原则,每两年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实施免费医疗康复,孤儿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从“明天计划”项目解决。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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