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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区老龄办大力宣传新《老年法》

2013-07-05 09:59 作者: 来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大众网济宁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71日正式实施。今年以来,中区老龄办将宣传贯彻《老年法》作为一项大事、要事来抓,并将六月作为老年法集中宣传月,开展系列活动,围绕老年法宣传,多措并举、效果突出:

(一)举办老龄干部培训班,集中学习老年法。举办2013年度全区老龄干部培训班,邀请法律、孝文化等方面的专家授课。培训内容主要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内容及亮点、涉老维权案例、孝德文明和银龄安康工程等。老龄委成员单位及基层老龄工作者约100人参加此次培训。

(二)承办全市老年法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运河敬老情·圣地夕阳美济宁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月暨圣地银龄志愿者服务队启动仪式于5月份在我区举行。市区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为9圣地银龄志愿服务队授旗。同时,组织全区各街道、镇开展老年法集中宣传活动,区老龄办统一制作了宣传条幅和展板,向居民群众发放《老年法》手册、新二十四孝宣传图册等。老年志愿者代表谢立亭宣读了《致圣地银龄志愿服务队倡议书》。

(三)切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按照省、市要求,中区老龄办将六月份定为老年法集中宣传月,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做好山东省老年法知识竞赛参赛,并同时举办市中区战利杯老年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评选表彰一、二、三等奖35名,并发放奖品和证书。二是,组织各街道(镇)、社区(村)开展《老年法》标语口号宣传工作,在全区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精心设计印制8000份《老年法》宣传手册,并向居民群众进行发放。四是,向全区机关干部发送《老年法》宣传短信,进一步营造学习贯彻老年法的浓厚氛围。

(四)创作并发布中区老龄服务品牌标识。为进一步打造孝德中区工作品牌,展现老龄工作者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中区老龄办设计、创作了老龄服务品牌标识,已对外公开发布。该标志的整体造型呈圆形,体现圆满和幸福。飞鸟向着美丽的夕阳奔去,寓意着老年人以积极的心态迈入晚年,手托举着飞鸟代表着老龄工作者对老年朋友的呵护和关爱。

 

责任编辑:苑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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