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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车企“抱团”垄断被罚12亿

2014-08-20 21:53 作者: 来源:人民网
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因为互相勾结垄断,被国家发改委开出我国反垄断调查最大罚单。上午国家发改委称,对日本日立、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
 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因为互相勾结垄断,被国家发改委开出我国反垄断调查最大罚单。上午国家发改委称,对日本日立、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

  垄断价格涉及20多款车型

  国家发改委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据业内人士透露,日本汽车企业通常比较“抱团”,往往在投标过程中,通过多家企业串通,以一家企业报低价,其他企业报高价的方式,轮流中标,这种做法已成行规。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亚洲研究会、出口市场会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两日本企业被成功“策反”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的执法官员在本案中寻找到了愿意用主动提供证据换取免除处罚的“污点证人”。在本案调查中,日立公司和不二越率先自首后提供的重要证据,让发改委反垄断局对看似铁板一块的日企垄断联盟的反垄断调查出现突破口。

  “反垄断处罚在各国都非常高”,发改委反垄断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透露,正是因为如此,免除罚款机会的存在就改变了违法企业对收益和成本的预期,从而让垄断同盟出现裂缝。

  2014年4月2日,日立在梳理自身业务,判断涉嫌违法的情况下,到国家发改委做了主动报告,把他们就汽车厂商发的询价函,和竞争对手之间协商的方式、时间和地点进行了汇报,并提供了证据。自此,日本汽车配件制造商垄断的黑幕开始被一点点揭开。

  “有的企业在我们发函前就已经来自首,有的虽然没主动来,但在正式调查中,面对我们已经掌握的证据,他们大部分都还是如实提供了资料”,上述官员透露,“我们和一些企业的资料往来达到三四个回合,通过不断细化材料,核实细节,最终确定了调查事实”。

  据了解,串通投标的时间可能要追溯到2000年附近,企业许多当时的工作人员都已经离职了。在这种情况下,发改委反垄断局要求涉案日企每家安排三到四名参与价格协商的员工和公司高管到北京来接受了多轮调查,“最后总共来了50多人,来不了的也提交了书面的陈述书”。

  有汽车日企开始降价

  此前,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透露,已经完成了对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案的调查工作,并将依法进行处罚。国家发改委对汽车及配件的调查开始于2011年年底,目的是维护汽车市场的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广泛征求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和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对严重违反《反垄断法》的一些汽车整车、零配件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进行了调查,并将根据违法的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国家反垄断调查对相关的汽车和零部件市场售价已经开始产生影响,目前,在日资企业中,广汽丰田从本月18日起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经销商开始按新价格来运营。9月1日,日系整车厂广汽本田将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

  本报记者 贾中山 J159

  发改委开12.354亿元罚单

  汽车零部件价格垄断案

  一、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免除处罚。

  二、对第二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电装,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5056亿元。

  三、对只协商过一种产品的矢崎、古河和住友,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分别计2.4108亿元、3456万元和2.904亿元。

  四、对协商过两种以上产品的爱三、三菱电机和三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分别计 2976万元、4488万元和4072万元。

  轴承价格垄断案

  一、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不二越,免除处罚。

  二、对第二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据的精工,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7492亿元。

  三、对2006年9月退出亚洲研究会但继续参加中国出口市场会议的NTN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1916亿元。

  四、对提议专门针对中国市场召开出口市场会议的捷太格特,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计1.0936亿元。

来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4/0820/c1004-25505608.html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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