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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济宁"气质"好转 获生态补偿226万元

2014-11-04 10:53 作者:庄子帆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全省第三季度的空气质量改善排名日前出炉,济宁的“气质”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6名,第三季度济宁获得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26万元。

        全省第三季度的空气质量改善排名日前出炉,济宁的“气质”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6名,第三季度济宁获得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26万元。

        3日16时左右,山东省环保厅官方网站上显示着各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济宁市的6个监测站(一共有7个,其中一个出现故障)中显示的最近24小时的空气质量等级为良,适宜外出活动。近两天济宁的空气质量保持在良和轻度污染之间。

        记者了解到,全省第三季度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显示,济宁城区细颗粒(PM2.5)全省排名第11位,全省改善排名第5位,同比改善17.9%;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省排名第6位,全省改善排名第3位,同比改善15.8%;二氧化硫(SO2),全省排名第12位,全省改善排名第12位,同比改善4.3%;二氧化氮(NO2),全省排名第11位,全省改善排名第11位,同比反弹2.8%。综合改善幅度省内排名第6位,获得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26万元。

        为加强环境改善的力度,济宁市从11月分开始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除了重点管理的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区域之外,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行政村)所辖区域也要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区域内所有企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均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街道办事处(乡镇)为一级网格,社区(行政村)为二级网格,—楼宇或小区为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每一级网格出现影响大气环境的问题时,都要及时处理处置。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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