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济宁开展保障性住房入户核查 违规购房将重罚

2015-04-17 17:25 作者:李丹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济宁新闻:记者从济宁市房管局召开的《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17日起,济宁市房管局开展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动态核查,这是济宁首次进行全覆盖式的入户核查,期间将对已入住的16处保障性住房小区开展专项核查工作。

       大众网济宁417日讯(记者 李丹)记者从济宁市房管局召开的《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17日起,济宁市房管局开展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动态核查,这是济宁首次进行全覆盖式的入户核查,期间将对已入住的16处保障性住房小区开展专项核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资格情况,即家庭住房情况、收入情况、婚姻情况和户籍情况等,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即是否存在出租、闲置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等。

             济宁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管理部主任刘扬水介绍,此次开展的保障性住房动态核查,是济宁首次全覆盖式的入户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将对经适房购房人有与他所报的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进行重点审查。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保障房;不得改变保障性住房用途;不得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拒不恢复原状;不得在保障性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保障房。如果承租人违反了相关规定,将进行严厉惩处。

            凡发现违规骗取购房资格的,取消其购房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保障性住房;已购经适房在未取得完全产权前,存在出租、闲置和改变使用性质行为且拒不纠正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予以收回;对不符合公租房、廉租房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取得住房保障资格但尚未获得保障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对已经获得住房保障的,责令其先期推出,并按照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公租房、廉租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记者了解到,对于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内的中介挂牌出租、出售保障房的申请人,将对他们的保障房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责令其限期退回,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执行整改的,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或行政终裁方式回收住房。并对挂售保障性住房信息的中介进行严肃处理,取消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资格。

 

         延伸阅读:

 

   入户核查16个保障房小区

 

         古槐房管所:润景园小区、祺祥花园小区、阳光花园小区、开泰花园小区、时星御德佳苑、幸福家园

 

         阜桥房管所:宁建嘉园小区、绿色家园小区、仁和花园小区、明苑小区

 

         济阳房管所:温馨家园小区、鑫源花园小区、七彩花园小区、红西佳苑小区

 

         越河房管所:鸿瑞小区、凤凰怡居佳苑小区。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宋猛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