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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2015-07-22 14:43 作者:高杨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日前,记者了解到,济宁市人社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部门出台文件,启动济宁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大众网济宁722日讯(记者 高杨)日前,记者了解到,济宁市人社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部门出台文件,启动济宁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支出的企业稳岗补贴资金来自于失业保险基金。”据济宁市人社局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企业、主辅分离企业、兼并重组企业、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和企业。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必须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条件的企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企业持相关材料于9月底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企业享受稳岗补贴的期限为,经政府相关部门(含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定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以及主辅分离的起止期限。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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