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2372789

通讯员QQ群:32775829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327758290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济宁公布5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驾龄最长13年

2016-07-04 09:46 作者:盖鸣霆 来源:东方圣城网
日前,济宁市交警支队公布5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5名驾驶员均为男性,且均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济宁市交警支队公布5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5名驾驶员均为男性,且均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一人为醉酒后交通肇事构成犯罪。与以往公布的终身禁驾名单中含有大量“新手”不同,此次5名被禁驾人员都是“老司机”,驾龄最短也有7年,而驾龄最长的已经达到13年。

  五名驾驶员中梁某修驾龄最长,2014年7月2日20时32分,其驾驶牌号为鲁HM7029的小型汽车在梁山独山路锦绣城小区门口处与骑自行车的梁传明相撞,致梁传明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梁某修随后弃车逃逸,构成犯罪违法行为,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梁某修被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其他四位驾驶员中,王某鹏,驾龄7年,C1证,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终身禁驾。李某立,驾龄7年,B2证,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终身禁驾。代某良,驾龄8年,C1证,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终身禁驾。苏某南,驾龄10年,C1证,因醉酒后交通肇事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终身禁驾。

  根据相关规定,构成终生禁驾有以下两条法律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者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如驾车上路将被按照无证驾驶处罚。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许芳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