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还是“无奈”?
从2013年12月开始,陆续有媒体报道了“黑龙江高速拟从除夕中午开始免费”的消息,部分媒体还专门对此进行了求证报道。消息一出,立即赢得掌声一片,被网友狂赞为“业界良心”,直到1月13日,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均未出面否认。
吊诡的是,出面否认的前一天,20余个省份通过媒体集中回应称“除夕高速不免费”或“正在研究中”,某东部省份的交通部门官员批评黑龙江方面“不讲政治”。1月14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预计除夕中午起即可免费”的说法系误读,并称“今天早上,我看到媒体上说我们‘不讲政治’,我们真的压力好大。”
交通运输部14日的表态成为事件发生反转的关键节点。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梁晓安14日明确表示,2014年春节全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零时至2月6日24时。
14日下午,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明确黑龙江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实施春节收费公路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的相关政策。2014年春节全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的零时起,至2月6日的24时结束。这意味着黑龙江省除夕高速通行将不免费。
从“拟免”到“不免” 疑因“被讨伐”
据人民网一项调查显示,截至14日19时14分,参加调查的3456名网友中,八成支持除夕高速免费;认为不该免费的仅有15.6%。
公众对“除夕高速免费通行”有着强烈的期待,但曾被寄予厚望的黑龙江省14日宣布“除夕不免费”。从“拟免”到“不免”,很多网民表示“感到失望”,并怀疑“反转”背后是被批“不讲政治”所致。
网民“磊子咨询”说,黑龙江得民心,但不得同僚心。
媒体评论员祖长云认为,众“兄弟”单位对黑龙江交通部门口诛笔伐,有的指黑龙江“不讲政治”,有的称其“歧视无车族”。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反对声中,黑龙江高速除夕免费仿佛成了“唱反调”的“业内叛徒”。在此种语境下,黑龙江高速终于“缴枪投降”,无可奈何地当了“反复小人”。
在黑龙江除夕高速公路收费表态后,一些网民在表示遗憾的同时指出,黑龙江高速不应放弃“业界良心”,当左右摇摆的“墙头草”,应坚持将高速除夕免费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反对者、质疑者和谩骂者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网民“飞翔”说,原本黑龙江拟实施除夕高速免费通行的举措,是一个明智的行动,是一项亲民爱民的举措,少收一些过路费,社会反响巨大,是一件德政工程。
网民“胡子”说,既然已经成了全国性话题,那么在这举国同庆的、华人最重大的节日除夕实现免费通行,更能体现政府人性化的一面。
地方政府真没有“免费自主权”?
20余个省份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多将不能免费的理由归结为“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执行”,但对公众期待表示“理解”,有的省份交通部门则明确表示“我们支持但不敢擅自做主”。
一些网民质疑,对于民意期待的“高速公路除夕免费”问题,地方究竟是真的没有自主决定权,还是拿“规定”作为不想免费的“挡箭牌”?
2012年出台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这一规定,旨在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方便群众便捷出行,降低公众假日出行成本。
网民“snnny”说,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都应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来执行,但是请注意,法律并没有规定国家不放假公路就不能免费,只要经营企业能够受得了、也愿意,不收也是可以的。
部分网民指出,地方政府在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时,积极性颇高,但到真正需要惠民、执行免费时却又避之不及。
“免费也不违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重大节日免费通行”“除夕不在春节假期范围”的规定不是“除夕不得免费通行”的法律依据。交通运输部对于免费时间范围的规定,只是强制要求在这一期间必须免费,而不是说在此之外就不得免费。地方政府有权出让高速公路经营权,延长收费期限,难道遇到免费问题就没有自主权了吗?
实际上,不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之列的节日也并非没有“高速免费通行”先例。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黄金周”组成8天连休长假,原本并不在免费之列的“中秋节”同样被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
专家指出,除夕高速免费真的这么难吗?恐怕和政策无关,只和有关政府部门愿不愿意有关。其实,既然不违法,民意又强烈期待,“多免一天又何妨呢”?新华网北京1月14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刘元旭 南婷)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4/01-15/57380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