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播出的韩国SBS电视台《深夜的TV演艺》节目,公开了男团EXO成员LU HAN(鹿晗)的退出消息。继KRIS(吴亦凡)后,鹿晗也向经纪公司SM娱乐提起专属合约无效不存在确认诉讼。10月15日上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46庭受理了EXO成员鹿晗要求与SM公司解约的诉状,法院将在不久后安排鹿晗与SM公司双方进行首次庭审,而在首次庭审之前,法院或还将对双方进行和解调停。
【韩媒分析】
SM胜诉希望大
SBS这个电视节目中提到,吴亦凡和鹿晗提起诉讼是有Super Junior的前中国成员韩庚的前例。韩庚在活动期间向SM娱乐提起了诉讼,最终胜诉了。吴亦凡、鹿晗都选择了韩庚当时的法律事务所,也是原因之一。对此,韩国法律界相关人士表示:“因为韩庚胜诉了,所以吴亦凡、鹿晗信任该事务所,委托了此案件。但当时和现在的情况有点不同。在跟韩庚打官司之后,SM娱乐也大幅度修改了合约,解除了很多不公平的条例,所以其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吴亦凡、鹿晗的诉讼内容里包括很多对收入分配的意见,鹿晗表示2013年一年获得了15亿3000万韩元(约860万元人民币),比起工作量收入过少。对此中国媒体表示:“这还不如中国二线演员拍两部青春偶像剧的收入。”
此外,SM娱乐还提及,吴亦凡、鹿晗闹解约很有可能背后有其他势力支持。韩国歌坛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在中国活动自然会和朋友沟通,也会接到其他工作邀请。在向亚洲著名公司提起诉讼时,他们一定不可能没有准备。”韩媒普遍认为,发掘和发展他们成为明星的经纪公司功劳很大,另一相关人士表示:“离开自己的家乡为了梦想来到这里,如果没有公司发掘和培养,就不会有现在的他们。(关于成名就闹解约)这一点我想问问他们本人。”
【台媒报道】
鹿晗向杨幂自荐拍剧
昨天有台湾媒体报道称,鹿晗因为想回北京陪伴家人,才做出退团决定,未来将专心在大陆发展演艺事业,最近主动找上杨幂,自荐演出对方工作室将开拍的武侠剧《诛仙》,希望饰演帅气的男主角“张小凡”。外传该剧11月就要正式开拍,若他顺利成为主演,将有机会和当红男星陈伟霆、李易峰同台飙戏。不过,杨幂工作室人员表示,目前还没听说开拍消息,也不清楚具体的角色安排,无法确定鹿晗是否参与演出。
EXO团内有4位中国成员,其中华裔加拿大籍的吴亦凡今年5月无预警提出解约,事隔5个月鹿晗也跟着退团,外传都是因发展受限、健康不佳所致,还交由同一个律师团队处理合约官司,离团模式非常相似。近来吴亦凡演出徐静蕾导演的电影《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现在鹿晗也传出将拍摄杨幂制作的电视剧,被笑都是找上“姐姐”来为个人全新事业铺路。
【解约理由】
活多钱少待遇不公
10月15日上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46庭受理了EXO成员鹿晗要求与SM公司解约的诉状,法院将在不久后安排鹿晗与SM公司双方进行首次庭审,而在首次庭审之前,法院或还将对双方进行和解调停。
鹿晗于本月10日向法院提交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他与SM公司之间的所属协议无效。鹿晗在诉状中称,包括他在内的中国籍成员受到了SM公司的差别待遇,比如在刚出道时,EXO-K得到了公司全方位的支持,而EXO-M则是连最基本的经济援助也没有得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困苦的日子。鹿晗还称,SM公司在分配收入方面对旗下艺人压榨严重,自己从去年10月到现在,仅从SM公司分到了大约5亿3000万韩元(约300万元人民币),无论相对EXO的人气还是工作强度来说都未免太少。鹿晗还指责SM公司过度干涉艺人私生活并不顾艺人身体状况强行安排工作,称自己因为不规则的饮食和睡眠长期处于疲劳状态,还因压力过大出现了失眠、呼吸困难、胸部疼痛等症状。
而SM公司此前回应鹿晗的指控时表示,鹿晗与不久前的吴亦凡一样,都是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突然提出诉讼,只能认为他们是获得人气后,为个人利益而无视当初签订的协议以及其他成员和经纪公司的利益,而且还不能排除这接连发生的解约事件另有幕后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