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2372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124771586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聚焦

央行:为避免市场误读 有关披露不再保留“外汇买卖”科目

2016-02-26 11:07 作者:高翔 来源:中国证券网
在央行按月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自2016年1月起央行将“外汇买卖”调整为“中央银行外汇占款”,口径为人民银行外汇占款,不再包含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买卖而占用的人民币资金。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高翔)在央行按月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自2016年1月起央行将“外汇买卖”调整为“中央银行外汇占款”,口径为人民银行外汇占款,不再包含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买卖而占用的人民币资金。此举引发市场对央行数据不透明的质疑。

  央行今日对此回应称,此举是对信贷收支报表科目的优化,目的是保证统计报表体系的科学、清晰和简洁,使指标反映的信息纯净,指向明确,避免市场误读。

  中国改革开放早期,商业银行的外汇资金主要是用人民币买来的,占用了人民币资金,因此产生了“外汇占款”的概念,从外汇占款数量也可估出商业银行手中的外汇数量。后来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商业银行的外汇资金来源越来越丰富,不再局限于购汇渠道,“外汇占款”概念则易出现误导。

  发展到今天,外汇占款已经远离了原始涵义,更不是对资本流动的真实反映。事实上,商业银行自营的外汇市场交易不必然影响央行外汇占款,也不必然反映资本流动,考虑到商业银行外汇占款的原始涵义已经消退,为避免市场误读,从2016年1月起,金融机构信贷收支表不再保留“金融机构外汇买卖”科目。分析人士仍可从跨境资金流动的其它指标来对我国资本流动进行判断和解读,人民银行统计部门还会对此做出详解。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朱仙娉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