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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持股改革试点将启动 科技型企业优先

2016-05-27 14:10 作者:杨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试点对象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科技型企业优先    伴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关于员工持股等内容的讨论也已推进到了实质性的落地阶段。

   试点对象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科技型企业优先

   伴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关于员工持股等内容的讨论也已推进到了实质性的落地阶段。《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作为国企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首批试点拟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中选择少量企业开展。”一位国资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他表示,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将从试点企业类型、出资入股方式、定价机制、动态调整机制、股权管理方式、持股方式等不同角度探索员工持股的有效模式,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对象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中央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十项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对于地方和央企的员工持股试点正在积极甄选中,多个地方和央企也都在积极筹备并开始进行改革,对员工持股有了积极尝试和推进。按照此前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在“十项改革试点”媒体通气会上表示,试点主要是探索在什么样的企业实行员工持股,以什么样的方式实行员工持股,员工怎样转股退股等,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防止利益输送。

   “今年计划在中央企业层面选择10户子企业,指导各省市分别选择10户企业开展试点,并可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张喜武表示。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地方已经开始透露出员工持股的改革尝试。据了解,近期明确出台地方国企改革方案的省市(区)增至28个,整体来看,各地改革方案与国企改革中央顶层设计“定调”一致,均以实现混合所有制为旗帜和目标,涉及国有资本结构调整、产权制度、公司治理制度、企业分类监管等多个方面。而多数地区的方案均明确提出探索实行员工持股是各地国企改革方案中的重点内容之一。以广东为例,广东省出台的国企改革方案中明确,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0%和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

   众所周知,员工持股试点和国资证券化,是深化国企改革十项任务中最具挑战性的两块硬骨头。其中,又以员工持股最为敏感。记者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末期和本世纪初,国企改革前后经历过两轮员工持股试点,最终均因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引发社会舆论强烈不满而被中央踩了刹车。不少专家表示,员工持股要注意是否会带来资产评估黑洞过大,国资流失完全失控,或是管理层占大股,少数人轻易实现对国企的实际控制,或是对外搞利益输送,外部人员尤其是相关官员购买“职工内部股”或“原始股”,等上市后再溢价转让,或者股权激励变成“大锅饭”,反而遏制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国企现实生存环境,国资数量与质量等外部环境,以及此项试点面临的市场条件,与前两轮员工持股试点已经发生巨大不同。”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记者,在他看来,下半年是我国员工持股改革的关键时期,员工持股改革问题上我们曾经走过弯路,这也给我们下一步国资改革员工持股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相对透明的公示制度以及较强的监督约束,防止国资流失。与此同时,员工持股需要注意底线,不能搞全民持股,员工持股应设立负面清单,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比如增量优先,科技企业优先,不同类型的企业,员工能持股的比例也需划分,此外,持股也要程序化、公开化。(记者 杨烨)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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