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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农民工拿回血汗钱

2013-01-29 05:46 作者:李淼 来源:齐鲁晚报
28日,枣庄市市中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农民工工资赔偿案,为曾某、胡某等11名外省农民工追回血汗钱70多万元。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少、诉讼能力低的实际,要求法官正确的行使法律释明权,帮助当事人准确及时地提供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本报枣庄1月28日讯(记者 李淼 通讯员 周永恒) 28日,枣庄市市中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农民工工资赔偿案,为曾某、胡某等11名外省农民工追回血汗钱70多万元。他们是枣庄法院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开通以来的第一批受益人。
  据了解,枣庄市某道桥公司施工期间,先后在湖南省常宁、双峰等地招收曾仲桂、胡林等11名湖南籍农民工进行施工建设,后因故解除了同曾某等11名农民工的劳动关系。经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决定枣庄某道桥公司支付11名农民工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70余万元。
  仲裁裁决生效后,曾某等11名农民工于2012年12月17日到市中区法院申请执行。收到执行申请后,该院迅速对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情况、财务情况等进行调查,最终查到了被执行人的账户存款,并当即全额冻结了其拖欠的70余万工资款。
  春节临近,针对农民工讨薪难的实际,枣庄两级法院专门开辟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设立农民工维权窗口,提供立案咨询、案件受理、诉讼费缴纳及减免等一站式服务。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少、诉讼能力低的实际,要求法官正确的行使法律释明权,帮助当事人准确及时地提供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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