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体·综合

北京一对老年男同性恋近日完婚 律师:不具有法律效力

2013-02-01 13:40 作者:本记 来源:本网原创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两名老年男同性恋者在支持者的见证下举行“婚礼”,一时引发社会强烈议论。

        

        (图片来源:新浪娱乐)

        大众网济宁2月1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两名老年男同性恋者在支持者的见证下举行“婚礼”,一时引发社会强烈议论。两位老人其中一个是退休教师,另一个是送水工人,其中一个经常到另一人家里送水,两人日久生情,他们之间还互称“小宝”和“大宝”。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类似这样的同性恋婚姻在中国不能得到法律保障。
        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李良律师告诉本网记者,同性恋婚姻在我国不受法律的认可,婚姻法中规定结婚双方需为异性。
        李良律师告诉记者,虽然这两位同性恋老人选择结婚来庆祝以及确定伴侣间的关系,履行社会婚姻方面的内容。但是,这种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应具备三个特征,其中第一条便是:结婚的主体必须是异性男女,两性差别是婚姻关系成立的自然条件,我国法律不允许同性结婚。(本网记者)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