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能源 > 媒体热议

无锡尚德重整的法律之路

2013-05-21 16:49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3月2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裁定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无锡尚德”)实施破产重整。这一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3月2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裁定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无锡尚德”)实施破产重整。这一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不要把无锡尚德破产重整误解为破产清算

  许多媒体从多方面进行了报道,让人们更全面地了解了案件情况。但也有个别媒体的报道因为不熟悉破产法而有失准确,如有的媒体称无锡尚德被宣告破产,但实际上无锡尚德是进入了企业挽救性质的重整程序,即破产保护程序,而不是企业破产倒闭的清算程序。

  我国《企业破产法》中有三种破产程序,即清算、重整与和解。

  破产清算是传统的破产程序,也是破产法中最基本的制度。破产清算是指在法院的主持与监督之下,对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强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公平、有序地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程序。破产是对债务人现存全部经济与法律关系的彻底清算,在破产人为企业的情况下,还直接导致债务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法律后果。

  重整与和解程序则是对债务人企业的挽救程序。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与挽救价值的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采取企业股权、资产重组与债务清理等措施,使企业或其经营之事业避免破产清算、获得更生的法律制度。和解是指当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企业倒闭清算。

  重整制度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是预防破产最为有力的制度。我国《企业破产法》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建立了重整制度,体现了现代破产法的社会价值发展取向,对于健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积极挽救企业的再建型债务解决制度,重整不像破产清算那样,简单地将债务人企业的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而使其消灭,也不像和解程序只消极调整债务关系,不涉及企业的资产与业务重组等实质挽救措施。重整制度将债务清偿与企业拯救两个目标紧密结合,一方面,通过对债务关系的调整,消除破产原因,避免企业破产;另一方面,则将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建立在债务人企业复兴的基础上,全面采取重整措施,力图保留企业的营运价值,并最终使债权人得到较破产清算更多的清偿。

  重整程序不仅可以在更大程度上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企业出资人的正当权益,而且可以防止出现企业连锁破产、职工失业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不稳定等问题,对于我国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苑仁峰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