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山东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63项 下放审批事项56项

2013-08-14 07:49 作者:张春晓 来源:大众日报
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近日,省政府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6项。
    原标题: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6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6项

  □记者 张春晓 实习生 杨玉洁 报道
  本报济南8月13日讯 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近日,省政府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3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6项。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批、省教育厅的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省文化厅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等63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包括省安全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省水利厅利用大坝坝顶兼做公路审批,省环保厅省重点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管理许可等56项。
  记者发现,在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有不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释放政策利好: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都取消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三级资质审批、二级城市供水企业经营许可、污水处理企业经营许可、垃圾处理企业经营许可,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由省卫生厅下放到设区市卫生主管部门。餐饮服务许可审批也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到设区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此外,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加工贸易业务进出口和内销审批(重点敏感商品和关税配额管理商品除外)、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注销审批(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原由商务部或省商务厅批准设立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及注销(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等也下放审批权。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韩冉冉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