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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小微企业三个月免征增值营业税2274.51万元

2013-11-18 08:05 作者:张玉 来源:山东商报
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在山东推广已经三月余。记者昨日获悉,全省目前共有24.93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免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月均占小微企业户数的66.95%,即有近七成小微企业享受到了这一免税政策,免征增值税2274.51万元。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玉)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在山东推广已经三月余。记者昨日获悉,全省目前共有24.93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免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月均占小微企业户数的66.95%,即有近七成小微企业享受到了这一免税政策,免征增值税2274.51万元。今年1至9月份,9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约计3亿元左右。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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