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3161789

通讯员QQ群:242839438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3161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948367398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宁新闻

山东:清明整治违规燃香 每次进香数不宜超3支

2014-04-03 08:02 作者:乔显佳 来源:齐鲁晚报
2日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清明节前后,省旅游局等五单位将联合在全省宗教场所开展对违规燃香现象的联合整治,不符合规范者将被责令整改。
       本报济南4月2日讯(记者乔显佳) 2日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清明节前后,省旅游局等五单位将联合在全省宗教场所开展对违规燃香现象的联合整治,不符合规范者将被责令整改。
  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民宗局、省文物局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此前由国家旅游局等六局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文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规范燃香的地点和进香的数量、规格和形式,加强对旅行社以及导游人员的规范引导,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胁迫、诱导和欺骗游客烧香许愿、捐款捐物,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香类产品技术要求,香体可燃部分长度不应大于50厘米且直径不应大于1厘米;每次进香数量不宜超过3支。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磊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