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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交通局组织集资建房5年未兑现 职工质疑资金流向

2015-11-25 15:23 作者: 来源:鲁网
近日接邹城市民反映,邹城交通局2010年组织集资建房,700多名职工交款后5年多未能上房入住,对集资资金流向产生质疑。”   记者通过电话向市房管局开发办咨询和谐家园综合验收情况,被告知还没有接到和谐家园通过综合验收的资料。

  

  

  近日接邹城市民反映,邹城交通局2010年组织集资建房,700多名职工交款后5年多未能上房入住,对集资资金流向产生质疑。11月18日本网记者对事件进行了探访。

  据涉事职工郭敏(化名)告诉记者:“邹城交通局2010年初组织集资建房,有700多名职工交了房款,参与集资人员包括邹城市公路局、水利局、钢山街道等十个单位的职工,职工按规定交纳房款后开发了和谐家园小区,小区建设并没有按计划进展,2011年施工至今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并没有能按约定的两年上房。”同时郭敏还表示“集资了几个亿的资金五六年建不好房,钱都那里去了,希望邹城市交通局给予公示,并请求职能部门对账务进行审计。”

  另一职工向本网记者提供了一份(甲方)邹城市交通局工会委员会与(乙方)济南星上置业有限公司、济南星上置业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于2010年10月4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第八条规定经甲乙方商议,自单体工程开工至交工18个月交房。

  记者在小区看到,小区内共有10栋楼房,楼房建设已基本完工,道路硬化、绿化仍在建设。集资职工告诉记者,楼房接入水电还是原建设类水电,并未改成民用,气、暖还没有通,整个小区也没有经过职能部门的综合验收。

  邹城市政务网“市长信箱”栏目,对网民提出的“和谐家园小区至今没有完工”问题回复中显示:“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经咨询市房管局开发办,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经验收不合格的开发企业不得交付,购买者和管理者有权拒绝接受使用”,和谐家园小区未经综合验收合同,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不得进行交付。为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房管局已向开发企业下达《商品房交付整改通知》,告知开发企业未经综合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商品房交付。”

  记者通过电话向市房管局开发办咨询和谐家园综合验收情况,被告知还没有接到和谐家园通过综合验收的资料。

  本网记者就邹城交通局组织集资建房,为何交款5年多不能上房,职工对资金去向存质疑等问题到邹城市交通局进行了了解,其办公室杭主任表示他刚刚调入交通局工作,对集资建房相关事情不清楚,等了解情况后会给予回复。截止到本网发稿未收到邹城市交通局的任何回复。

  记者手记:

  众筹是时下常接触的一个名词,百度百科解释为: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组织众筹是否是服务于众,关键在于是组织者自己“谋求利益”还是为大众谋求便利,整个过程应以用公开透明来促进组织者公平、公正。700多人集资建房应当视为一种众筹,当事者要求公开账务,对账务审计仅仅是出资人行使最基本的知情权。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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