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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宁市消费投诉热点发布 电子电器网购最闹心

2015-12-18 09:45 作者:高晓彬 来源:济宁晚报
针对今年我市汽车消费市场出现的问题,王敦荣主任提醒市民在购车时要注意四点:一要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关于网购消费纠纷的投诉和去年相比呈现出明显递增趋势,成为今年消费投诉的新热点。

  电子电器类产品的投诉量始终居高不下,部分汽车4S店售前售后饱受诟病,网购消费成为投诉新热点……近日,记者从济宁市工商局获悉,2015年,济宁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5026件,共解决23923件。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电子电器类、汽车行业类、预付款式消费类及网购类。

  电子电器类:

   质量存瑕疵

   售后服务难尽人意

  在快节奏生活的今天,电子电器类产品为人们带来了很大便利,但随之而来的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多。2015年,12315中心共接到电子电器类产品的投诉案件1118件,占全年投诉总量的44.67%。此类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维修质量难保障;二是购买商品安装、送货不及时;三是在三包期内经营者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免费修理;四是维修时变相收取维修费。

  今年9月上旬,市民刘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品牌洗衣机,仅使用了几天就无法正常运转。刘先生到商场反映问题,商场派人将洗衣机带走进行维修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当刘先生要求更换一台新洗衣机时,商场以无同款型号为由拒绝更换,刘先生要求退货,商场又以有内部规定为由,必须先让刘先生支付200元折旧费才能更换。刘先生认为洗衣机存在质量问题,不应扣除折旧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消费者就上述情况拨打了12315,请求工商部门帮其维权。

  “其实,大多数经销商并不直接负责‘三包’。当电子电器类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往往把消费者推给售后服务商,让他们先检测把关,凡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则不能享受‘三包’服务。而在检测中,售后服务商总是忠实地维护厂家利益,对送修产品未经检测就宣布是 ‘人为造成’,这类推卸责任的理由往往让消费者难以信服。”针对电子电器类产品投诉位居榜首的情况,市消协主任王敦荣提醒消费者,应尽量在信誉度高的大型商场或连锁店选购品牌产品,购买时注意产品“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过长的电子电器产品会导致自身元器件老化,影响其使用寿命。付款时切记勿忘索要凭证,包括发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尤其是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证据。送货上门的产品,要开箱验货后再签字,防止出现问题后商家找借口拒绝退、换货。

  汽车行业类:

   售前口头承诺

   售后不能兑现

  今年5月中旬,杨女士在我市某汽车4S店购买一款汽车后,因提车时间仓促未对汽车进行检查。回家经过检查后,杨女士发现该车有修理过的痕迹,随即向该公司进行交涉退车,该公司也承认对该车喷过漆,但不同意退车。杨女士进一步掌握了该车曾销售给他人的证据后,向市消协投诉要求退车,店方不同意,调解失败。杨女士遂向法院起诉,以店方隐瞒事实、故意欺诈为由,诉求店方退款退车并给予购车款3倍赔偿。在法院一审时,法院支持了杨女士的诉讼请求,被告店方不服进行上诉,法院经过二审后,判决驳回店方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私家车拥有量迅速增长,与汽车相关的投诉也在不断增加。记者从12315指挥中心获悉,今年,共受理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投诉185件,占全年投诉总量的7.4%。而投诉举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随车交付车辆合格证。二是经销商隐瞒实情,将样车或二手车作为新车销售。三是违约不承担责任,经销商不按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消费者交付汽车,消费者要求退还款项却被拒绝。四是消费者提车时,车辆配置与购车意向不符。

  针对今年我市汽车消费市场出现的问题,王敦荣主任提醒市民在购车时要注意四点:一要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定金有债务担保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买家交付订金后,如果买卖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因此,消费者在交付预付款项时,一定要注意收据用词。二要认真签订购车合同。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对购买车型、提车时间、相关配置、售后服务、是否在店购买保险等内容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定。三是提车时要仔细验车。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宣传材料中相符。四要妥善保管相关凭证。检查车辆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同时,对汽车维修、保养的单据妥善留存,做到即使出现纠纷,也有凭据。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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