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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冠亚星城业委会难产记:业主街道办物业三方“角力”

2015-12-30 15:46 作者: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我们小区门口12月初刚挂出条幅说,业委会已经成立。这几天,洸河街道办事处又贴通知让报名推荐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近日,不少冠亚星城小区的业主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小区出现了两个业主委员会筹备班子,一个是业主们自己选的,一个是洸河街道办事处正在组织推选的。

  大众网济宁12月30日讯 “我们小区门口12月初刚挂出条幅说,业委会已经成立。这几天,洸河街道办事处又贴通知让报名推荐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近日,不少冠亚星城小区的业主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小区出现了两个业主委员会筹备班子,一个是业主们自己选的,一个是洸河街道办事处正在组织推选的。

济宁冠亚星城小区。

  冠亚星城业主不满意物业服务 “两个业委会”又来捣乱

  接到线索后,记者来到冠亚星城小区采访了解“两个业委会”真相。不少业主反映,因物业费上涨、物业在小区公共道路私设地锁出租停车位等问题,业主对小区物业公司艾嘉物业的服务很不满意。从2012年开始,小区中就有业主筹备成立业委会的事宜,希望能够监督物业公司,今年上半年由几位业主牵头在小区内征求成立业委会的意见,大部分的业主都对成立业主委员会表示同意,还配合着选出了各居民楼的业主代表。6月17日,小区张贴了济宁高新区洸河街道办事处印发的《关于成立冠亚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通知》,但不知何缘故又没了下文,12月10日小区门口挂出条幅庆祝业委会成立,12月18日街道办事处发出《致冠亚星城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认为冠亚星城业主大会筹备组不符合法律律规定,不予认可,并在12月23日张贴了《关于冠亚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报名推荐》的通知。这一系列的通知让冠亚星城的业主们很是疑惑,到底该听谁的。

  在业主的指引下,记者见到了业主自行组织的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耿先生。耿先生向记者介绍,冠亚星城小区内共有64栋楼,4300余户,15000余人,建成已有9年多,80%的业主已入住8年以上。《山东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业主入住情况及时报告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符合业主已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这三个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可冠亚星城小区迟迟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小区的物业服务让很多业主不满,早在2012年部分业主就有成立业委会的想法,希望能够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但因为物业阻挠、业主意愿不强等原因没有推进下去。”耿先生说,今年因物业费上涨、物业公司占用公共道路上地锁等原因,冠亚星城业主与小区艾嘉物业发生了多次矛盾。为更好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监督物业公司,耿先生担下业委会发起人的“重任”,召集热心的业主开始筹备工作。容纳4000多户业主的冠亚星城,共有64栋建筑,发起人不得不利用晚上和周末的空闲时间挨家挨户调查统计征求意见,并通过选楼代表的方式,最终选出146名代表。

冠亚星城业主耿先生向记者展示成立业委会的资料清单。

  不满街道办事处“不作为”  业主另起炉灶自行成立业委会

  “征求意见虽然难,但想要请动洸河街道办事处指导更难。”耿先生说,根据相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须有街道办事处的指导。4月初,他们多次跑洸河街道办事处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4月27日,洸河街道办事处终于接受了申请但一直没给回复,期间业主多次通过网络问政咨询,洸河街道办终于在2015年5月27日有了回应,6月3日给了业主一个回复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但迟迟不办,并质疑业主的代表性。

  6月7日,耿先生等业主代表再次挨家挨户征求意见时,小区物业公司发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扰乱小区正常生活治安的通告》称业主代表为闲散人员。6月17日,洸河街道办事处在小区贴出《关于成立冠亚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通知》,艾嘉物业公司开始在小区内到处打电话找人报名当代表。“接受我们的申请后却质疑我们的业主代表性,我们在征求意见时物业不知为何得到消息发通知阻挠,随后街道又紧跟着发出《关于成立冠亚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通知》,筹备组成员中包含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物业公司还开始找人报名当业主代表。”耿先生称,业主们希望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来维护自身利益,监督物业公司,而这由物业公司操作的业主委员会过程及未来是否为业主说话,让很多业主不放心,要求洸河街道办事处给予解释说明,却一直未得到答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九条规定,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洸河街道办事处在6月17日发出《关于成立冠亚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通知》后又没了下文。

  “我们多次上洸河街道办事处要答复无果,无奈下我们自行推进了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并于10月份、11月份在律师见证、指导下给洸河街道办事处数次发去律师函,邀请他们来指导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他们都装作不知道,后来我们在律师的见证下亲自上门送达邀请函,他们均拒收。”耿先生说,11月10日在律师见证下,在业主代表选举下,冠亚星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选举工作完成;12月10日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委员;12月13日,业主代表们带着含有《关于冠亚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的申请》、《代表推荐表》等冠亚星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资料前往洸河街道办事处备案时遭拒。

  “看到我们已自行成立业委会,洸河街道办事处在12月23日在小区张贴《关于冠亚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报名推荐的通知》,时隔半年后又开始推选业委会。”耿先生说,他们这些冠亚星城小区的业主们质疑洸河街道办“不作为、乱作为”,将诉诸法律。

洸河街道办事处张贴在小区公告栏上的《致冠亚星城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

  洸河街道办事处:业委会未经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不符合程序

  对于冠亚星城小区内为何出现两个业主委员会筹备班子的问题,记者采访到了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街道办事处副书记王福成。他说,针对这一问题让记者自行查看街道办事处12月18日张贴在小区内的《致冠亚星城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以下简称《一封信》),不再进行答复。

  在《一封信》中,洸河街道办事处称之前暂缓推选冠亚星城业主委员会的原因是,小区存在居住人员较多、情况相对复杂、业主之间意见不统一,在矛盾未化解之前暂缓推选。但未对具体情况和因何意见不统一,以及如何进行的调解做出说明。

  对于由耿先生等业主代表成立的业委会,洸河街道办事处称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认为该“业主委员会”未经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且有多为业主向街道办事处反映不符合程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不予备案。

  对于耿先生提到的,曾多次到洸河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备案信息等资料的情况,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街道办事处副书记王福成回应,“没有收到”。当记者提出想了解一下由洸河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情况时,其称让记者联系冠亚星城业主委员会组织指导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孔主任。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孔主任,孔主任说:“领导说我没有发言权,对于冠亚星城小区业委会成立的相关问题都由街道办事处的王书记进行对外答复。”

  当记者就洸河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情况,再次联系上洸河街道办事处副书记王福成时,他仅回答“在推进中”,并称有会议要开挂断了电话。

冠亚星城业主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过程中的征求意见表和代表推选表等资料。

  济宁市住建局物业科:仅进行业务指导,具体推进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据济宁市住建局物业科李科长介绍,业主委员会是一个自治组织,群众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筹备组协助小区居民组建,需要到当地居委和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双备案,但备案不是审核性的备案,而是告知性的备案。

  “冠亚星城业主自发成立的业委会,在前期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时没有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对于业主身份确认、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无法确定,所以不能备案。”李科长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由七人以上单数组成,由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派员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冠亚星城业主更多的是对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筹备工作表示不认可,但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只是参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对业主身份进行确认,提供房产信息等相关资料,并不是参选业主委员会。”李科长称,物业科仅对业委会的成立进行法律和业务指导,具体推进还是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街道办事处发布的通知是面向冠亚星城全体业主的并没有排除自发组建业委会的那一批业主,他们也可以报名参加,如果对此还有异议,可以诉诸法律。(本网记者)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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