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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合力围剿“问题”肉 多个县区羊肉过筛确保春节舌尖安全

2016-01-15 13:53 作者:朱仙娉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自济宁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生鲜肉类市场上的各种假肉被查现原形。日前,济宁市多个县区食药监部门加强了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利用建成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对辖区内的羊肉及其制品进行了快检筛查,截至目前,济宁全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57家,组织开展快检650批次、监督抽检120批次,已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8家,发现问题79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5份,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整改问题3000余项,立案查处23起。

  大众网济宁1月15日讯(记者 朱仙娉)自济宁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生鲜肉类市场上的各种假肉被查现原形。日前,济宁市多个县区食药监部门加强了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利用建成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对辖区内的羊肉及其制品进行了快检筛查,截至目前,济宁全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57家,组织开展快检650批次、监督抽检120批次,已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8家,发现问题79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5份,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整改问题3000余项,立案查处23起。

  任城区:立案19起,查扣问题肉及肉制品850公斤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食药监局印发《任城区羊肉及其制品暨肉及肉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方案》,重拳整治羊肉及肉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食用羊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

  行动中,任城区食药监局将猪、羊、牛、驴等畜肉及其制品,鸡、鸭、鹅等禽肉及其制品作为重点整治品种,将肉及肉制品进货来源、检验检疫、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信息公示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联合各镇街、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禽畜养殖环节、禽畜屠宰环节、肉制品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冷冻储存环节等各环节的摸底排查,严查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肉及肉制品,制售假冒伪劣牛羊肉的违法行为,实现肉制品整治从养殖到餐桌全过程覆盖。

  此次行动重点对掺杂掺假肉、未经检验检疫肉、过期肉(进口肉)、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混合肉”、病死肉、毛皮养殖动物胴体、来源不明肉、非法添加“瘦肉精”肉等8种问题肉类开展风险抽样检测。截止1月1日前,检查羊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283家,已抽检羊肉等肉制品样品55个,立案19起,查扣问题肉及肉制品850公斤。

  高新区:50家超市羊肉“过筛”,2批次不合格羊肉被发现

  冬季是羊肉及其制品消费的火爆期,也是食品安全隐患频现的“多发期”。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日前专项整治餐饮和流通环节的羊肉及其制品,活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人员快速筛查50家超市、餐饮店的14个批次的羊肉及其制品,发现其中两个批次属于鸭源性和猪源性不合格羊肉。

  针对羊肉及其制品消费涉及面广、工作复杂性高的特点,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采以监管网格为单位,对片区内餐饮业户、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羊肉及其制品经营户进行摸底,切实掌握监管范围内羊肉及其制品经营主体分布情况及数量,建立了经营主体专项档案,明确了羊肉安全的“隐患点”。

  在检查中,市场监管人员督促经营者全面落实进销货查验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经营者公示检验检疫证明,进货台帐要清晰、准确登记羊肉及其制品的来源和数量,便于不合格肉品的源头追溯。

  嘉祥:抽检400余家餐饮单位,多部门力保百姓吃上“放心肉”

  新年刚刚过去,春节即将到来,为全力保障群众在元旦、春节期间吃上“放心肉”,嘉祥县食安办联合县公安局、县畜牧局展开的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再次深入。

  据了解,食药监部门在全县范围内以城区、街镇等餐饮集中地为重点,加大了对超市、屠宰经营摊点、农村集贸市场、肉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屠宰经营摊点、超市等餐饮服务单位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病死羊肉及畜禽肉等不合格肉品加工生产,严禁销售病死、未经检疫、来源不明以及掺假掺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羊肉及其制品。

  同时,食药监部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7人次,检查使用羊肉及制品的餐饮单位430余家,农贸市场、超市20家,累计分发和张贴《通告》500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

  金乡:打起保卫羊肉持久战,追根溯源切断问题肉退路

  随着济宁冬季羊肉保卫战的打响,各县区也拉开了此次持久战的序幕,金乡县食药监局也开始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

  近期,金乡县食药监局重点从屠宰、生产加工到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管治理,其中重点整治羊肉、羊肉卷(片)、羊肉馅、羊肉丸子、混合羊肉、进口羊肉及其制品,坚持全过程防治。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中对于在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环节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追根溯源,从源头切断问题羊肉进入市场的渠道,以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梁山: 羊肉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部门联动清查屠宰生鲜羊肉供应者

  冬季,在梁山,羊肉市场异常火爆,羊肉汤、涮羊肉、炖羊肉等随处可见,为保障群众能够吃的放心,梁山县食药监局张贴公告,明确羊肉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处罚依据,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挨家挨户进行督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行政处罚。

  本次行动中发现,经营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无法提供羊肉供应商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生鲜羊肉的供应商在屠宰前未取得畜牧部门的检疫合格证,不能从源头上保证羊肉来源的安全性,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梁山县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及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积极协调畜牧部门对违规屠宰的生鲜羊肉供应者进行清查,及时清除隐患,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羊肉流入市场,保证市民能够吃上放心羊肉。

  此外,梁山县食药监局要求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企业规范羊肉及其制品进货台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主动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和进货凭证,建立全程索证索票、发现问题追溯源头的可追溯机制。制作统一式样羊肉及其制品信息公示牌,分发到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店,要求羊肉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销售流通店,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来源、品牌、每批次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泗水:抽检8批次羊肉及制品,执法人员现场教你买羊肉

  近期,在泗水展开的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对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业户)张贴《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要求对照《通告》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羊肉及其制品进货渠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主动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和进货凭证,建立全程索证索票、发现问题追溯源头的可追溯机制。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打击了生产经营来源不明、病死畜禽肉等不合格肉品加工羊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羊肉及其制品;进货时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对发现上述行为的,按照“四个最严”原则,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凡是涉嫌犯罪和违反《食品安全法》依法应予行政拘留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通过联合执法、检打联动、行刑衔接,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合力。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走进广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指导购买羊肉时尽量选择大型商场超市,如在零售店铺,要注意查验羊肉的检疫合格证明;在外就餐时最好先看餐饮店的经营许可证,在购买或食用过程中,一旦发现其味道与以往有很大出入,可以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

  截止目前,共抽检羊肉及制品8批次,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微山: 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羊肉将被重点抽检

  近日,济宁市食药监局联合畜牧兽医局对微山县羊肉及其制品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微山县食药监局将加大对羊肉及其制品的整治打击力度,重点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示不清、直观判断符合假劣和有毒有害特征的羊肉及其产品开展抽样检测,确保每位消费者都能买到放心、安全的羊肉及其羊肉制品。

  督导组实地察看了1家羊肉屠宰单位、1家农贸市场、3家食品流通企业、3家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企业,重点察看了《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发放及张贴情况,生产经营业户对于羊肉产地、来源、品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公示情况,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等。督导组对微山县县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第一阶段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县此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通过前期工作,各经营企业能主动公示羊肉产地、来源、品牌等信息,主动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和进货凭证,建立了全程索证索票、发现问题追溯源头的可追溯机制。

  鱼台:15家火锅店被查,羊肉需有“身份证”  

  近期,鱼台食药所对其辖区内的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开展的羊肉及其制品专项“规范整治打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共检查食品店10家、餐饮单位15家、集贸市场1处。

  此次专项检查是以羊肉摊贩、火锅店、食品超市为重点,要求经营业户规范进货渠道,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未经检疫、来源不明以及掺假掺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羊肉及其制品。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羊肉及其制品经营户和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情况、准入台账建立情况、包装标识标注情况、是否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超出保质期现象。

  执法人员介绍,火锅店、羊汤馆、食品超市、熟食店等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对于提供混合肉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随着春节临近,羊肉消费量居高不下,济宁市食药监部门将严把源头关,杜绝问题羊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流向百姓餐桌。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对冷冻制品、混合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肉制品进行重点抽检重点,着重检测动物源成分、瘦肉精等项目,让百姓能够放心吃羊肉。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贺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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