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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酿惨剧!轿车与自行车相撞1人当场死亡

2016-07-18 10:15 作者: 来源:济宁晚报
近日,在嘉祥县一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轿车驾驶人驾车经过十字路口时,由于车速快、观察不周等原因,将一辆正在转弯的自行车撞飞,骑车人落地后当场死亡。肇事轿车在撞到道路右侧的一棵绿化树后才停下。轿车驾驶人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刑拘,现已被取保候审。

   

  肇事车辆将一棵绿化树撞断

  近日,在嘉祥县一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轿车驾驶人驾车经过十字路口时,由于车速快、观察不周等原因,将一辆正在转弯的自行车撞飞,骑车人落地后当场死亡。肇事轿车在撞到道路右侧的一棵绿化树后才停下。轿车驾驶人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刑拘,现已被取保候审。

  记者昨日从嘉祥交警大队了解到,案发当日中午12时55分许,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嘉祥县城一十字路口处,一辆轿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同时路边一棵绿化树被撞断。接到报警后,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并及时将肇事轿车驾驶人李某控制并刑拘。

  记者从办案民警提取的事故现场监控录像中看到,事故发生时,肇事轿车沿吉祥路由东向西直行经过该路口,肇事自行车沿吉祥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西侧时左转弯。由于车速较快,肇事轿车将自行车撞飞,自行车驾驶人在撞到轿车前挡玻璃后被高高抛起,后又落到轿车后挡玻璃上。肇事轿车在撞到道路右侧的一棵绿化树后才停下。

  “据肇事轿车驾驶人李某供述,事发前其并未看到前方路口拐弯的自行车,在进入到该路口中心时才猛然发现,但此时已经避让不及,撞向自行车并将道路右侧的一棵绿化树撞断后停下。”办案民警说,根据现场勘查、调查的情况,嘉祥县交警大队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认定。“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肇事轿车驾驶人李某观察路面情况不周、行经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此外,自行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违章转弯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拘。

  案发后,李某的家人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的各项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目前,李某被依法变更了强制措施,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经过路口时一定要提前观察路口情况,减速慢行,转弯车辆按规定让行直行车辆,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经过路口,勿让惨剧再次发生。”办案民警说。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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